【類別:】 佛學問答 【篇名:】 星雲法師:《佛教對「殺生問題」的看法》

星雲大師《佛教對「殺生問題」的看法》


生命的誕生是宇宙間最奧妙的事,每個生命從降誕開始,莫不為自己的生存而努力奮鬥,從而帶動世間的欣欣向榮,這是值得歌頌的好事;但有些生命為了自己的存在,不惜傷生害命,尤其自詡為「萬物之靈」的人類,往往視萬物為人類資生的糧食而肆無忌憚地獵殺各種生靈。尤有甚者,有的人因為自己的貪瞋愚癡、愛恨情仇而傷害他人,乃至自己的抗壓性不夠,當遭受外力衝擊而無法突破逆境時,就以自殺了斷,這些都是最醜陋,也是最可譴責的行為。

殺生,就是殺害生命,包括自殺與殺他。宇宙間不只人或動物有生命,舉凡山河大地,一花一木,一沙一石,他們的存在就有生命,只要破壞其功能,就是殺生。如星雲大師經常舉例說,一張沙發可以用十年,任由兒童蹦跳破壞,因而縮短它的使用年限,這就是殺生;說話斷人希望,也是殺生,甚至浪費時間,都是殺生。

殺生造成的悲劇,是無可彌補的,因為世間最寶貴者,就是生命,凡一切眾生莫不惜生愛命,所以《法句經》說:「眾生皆畏死,無不懼刀杖,以己度他情,勿殺勿行杖。」明朝蓮池大師的《放生文》更有深刻的描述:「蓋聞世間至重者生命,天下最慘者殺傷,是故逢擒則奔,蟣虱猶知避死,將雨而徙,螻蟻尚且貪生,何乃網於山,罟於淵,多方掩取;曲而鉤,直而矢,百計搜羅?使其膽落魂飛,母離子散,或囚籠檻,則如處囹圄,或被刀砧,則同臨剮戮。憐兒之鹿,舐瘡痕而寸斷柔腸;畏死之猿,望弓影而雙垂悲淚。恃我強而凌彼弱,理恐非宜;食他肉而補己身,心將安忍?」

慈悲是佛法的根本,不殺生就是慈悲。但有一些肉食主義者認為,殺生才能平衡生態;甚至他們質疑,佛教戒殺生,難道所吃的蔬菜水果就沒有生命嗎?乃至一些從事農漁行業的人,他們捕魚、以農藥撲滅蟲蟻等,算不算殺生?關於佛教對殺生問題的看法,二○○三年九月二十日星雲大師在日本本棲寺與參加三皈五戒的二百多名中日信徒座談中,對此有多層面的探討。以下就是當天的座談紀實。

時間:2003年9月20日十點三十分至十二點

地點:日本本棲寺

主持人:星雲大師

對象:參加三皈五戒中日信眾二百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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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佛教是個戒殺的宗教,五戒的第一條就是不殺生,也就是不侵犯他人的生命。請問大師,生命的定義為何?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傷害生命,才名之曰殺生?

答:殺生,有廣義的殺生與狹義的殺生。狹義的殺生指殺人,廣義的殺生則凡是世間上生存的萬物,讓他毀滅,都是廣義的殺生。因為不但人有生命,動植物也有生命,乃至山河大地都有生命,甚至時間就是生命,因為生命是時間的累積,所以浪費時間如同殺生;相同的,隨便浪費物品也是殺生,因為物品是大眾的資源,是聚集大眾的因緣而成,所以浪費時間,破壞物質,都是廣義的殺生。

人間最寶貴者,就是生命,如果沒有生命,世間的一切將不再具有意義。談到生命,如剛才所說,不光是人有生命,動物、樹木花草等植物也有生命,甚至山河大地、日月星辰,整個地球都有生命。有時候我們會聽到哪個地方發生火山爆發,說明火山有生命,乃至流水都有生命;甚至花兒在開、鳥兒在叫、日月星辰、山河大地充滿盎然生機,所以大自然跟我們同樣都有生命。佛教有二句話:「溪聲盡是廣長舌,山色無非清淨身。」流水潺潺,那是佛陀在對我們說法;山巒疊翠、樹木花草,都是諸佛如來的法身妙用。我們每一個人都有生命,而且無分貴賤,生命都是一樣的寶貴,可是一般人對生命的探討與知識卻普遍缺乏。

所謂生命,就是有生長的機能,它是活的、是動的、是有用的。依此定義來看,我們身上所穿的衣服必定也有生命,我愛惜它,能穿七年、八年;不愛惜它,只穿三、五個月就壞了。同樣,桌子、椅子、車子,我愛惜它,可以用幾十年;不愛惜它,不到幾年就朽壞、腐爛了。

因此,不只人有生命,凡是有用的、活動的、成長的,可以說宇宙萬有都有生命。就以人來說,生命也不僅止於活著的時候吃飯、穿衣等一切活動,即使死亡也是生命的一個階段。死亡並不代表什麼都沒有了,死亡只是這一期生命轉換成另一期的生命,就像時辰鐘,一、二、三、四……走到十二,還要再回過頭來;好比將一顆種子播種下去,它會生長、開花、結果,而後有了種子,再播種下去,又是另一個新生的開始。一般人容易知道、感受活著的生命,但是死亡也是生命的一個延續。生死只是一個循環,在佛教認為生命是不死的,死亡只是一個環節,死亡只是一個蛻變,死亡是另外一期生命的開始,生命的本體並沒有改變。

生死雖然都是生命的一部分,不過人要活動才有生命力,有生命,才能活動。就拿人體的眼、耳、鼻、舌、身、心來說,眼睛瞎了,眼睛就沒有生命;耳朵聾了,耳朵就沒有生命;同樣的,我們的身體如果沒有觸覺、心靈不能有感受,也就不知道要怎麼表現生命了。當我們能感受生命的活用是無限的時候,那麼在家庭裡,看家中的每一分子都會有活躍的生命;在社會上,看到每一個人也都有旺盛的生命;在世界上走動,會發現所有的生命都跟著我跳動,所以有生命,人生才有意義。

世間上罪業最重的無過殺生,世間上最有功勞的無過護生。生命,是一種欣欣向榮,生生不息的延續;生命的存在應該活出真善美的品質。平時我們給予他人道德上的成長,信仰上的增加,事業上的方便,前途上的順利,都是護生;反之,假使一言破壞他人的信仰、慧命,一事使他遭遇困難、阻礙,一行讓人失去所有,一念瞋嫉讓人受到傷害,都名之曰殺生。

所謂殺生,顧名思義,就是使對方沒有辦法生存,斷絕生路,包括自殺、教殺、贊殺。殺生的方式,有的是用有形的刀槍殺害對方,有的是用無形的語言傷害對方,例如說話斷人希望,使他無以生存,或是造謠生事,使他無以立足,都是殺生。殺生有行為上的殺生,有語言上的殺生,乃至有意念上的殺生,甚至「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這種無心之殺雖有殺生之「行」,但無殺生之「心」,罪業往往比較輕。

世間上,每個生命雖然都是「個體」的存在,但生命不是分裂的,生命是「同體共生」的關係。話說有個將軍奉命攻城,他鼓勵士兵殺敵,殺得愈多的人獎賞愈大。於是大家開始比賽殺人,很快就把城內所有人民殺光。將軍依言要犒賞士兵,當大家想要喝酒,沒有人溫酒;想要吃肉,沒有人煮食;想要女人,也沒有女人,這時大家才發現,讓別人無法活命,自己也不能生存,所以殺人就是殺己。因為生命是要靠眾緣所共同成就,佛教講的「緣起」:「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就是對生命的存在最好的定義。

生命的定義就是用我們這一期的生命,創造繼起生命的因緣。例如國家、社會、父母、師長、朋友給了我們多少因緣,才得以讓我活著,我也應該結緣,給大家一些因緣。因此,生命的意義就是為未來的生命創造一個更好的因緣,或者說,這一期的生命,是為了給全人類的生命、給大我的生命更多的貢獻。反之,破壞因緣,讓一切美好的事物無法成就,讓世間宇宙萬有無法生存下去,都是廣義的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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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現在醫學發達,大大延長了人類的壽命,但是在醫學的研究、實驗過程中,經常要犧牲許多小動物。請問大師,醫學上利用小動物做實驗,也是殺生嗎?

答:這就是剛才談到的,有殺生的行為,但沒有殺生的心念。一般說,醫生利用小動物做實驗時,心裡所想的只是如何突破醫學,以期救護更多的人,雖然行為上或許有爭議,但用心是可以諒解的。

記得前年(2001)我應邀到新加坡,與新加坡國立大學醫學院畢業執牌醫生及在學的準醫生舉行座談時,他們也很關心這個問題。當時我告訴他們,醫學上以動物做實驗,目的是為了救天下的蒼生,所謂「死有重於泰山,有輕如鴻毛」,死的價值不一樣。醫生從事醫學研究,目標遠大,因此實在可以不必拘泥於小節。

我的意思是,只要不是濫殺,不是心存恨意,不是以殺之而後快的心殺生,雖然功過還是存在,但是這種行為是為了救普世人類,也是功不唐捐。

再說,以人為本的佛教,對於殺生的諸多問題,只有功過上的輕重比較,但也不是絕對的。過去佛陀「殺一救百」,殺一個強盜而救了成千上萬的百姓,表面看起來是不慈悲的,可是為了救更多的人,其實是在行大慈悲。此即說明佛教戒律不但是消極的行善,更重視積極的救人。尤其佛法有「世間法」與「出世間法」,既有世間法,就不能不顧及社會人生的實際生活,否則與生活脫節的佛教,如何為人所需要?

所以醫療上以動物做實驗,只能說功過如何,或有過失,但可用懺悔發願等來補救。例如利用動物進行實驗時,不要讓它痛苦,甚至為它祈願,讓它早生善處,也能減輕自己的罪業。

其實,從事醫療工作的醫生,平時隨便替病人打一針,都會殺死很多的細菌。但他們的本意是為了救人,是大慈大悲的行為,不是殺生。所以在世間法上,戒律應該從多方面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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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平時居家環境裡難免會滋生一些蚊蠅、蟲蟻,造成生活上的困擾。請問大師,使用殺蟲劑撲殺蚊蠅、蟲蟻、蟑螂、老鼠等,算不算殺生?乃至用動物的羽毛、皮革做服飾,也是殺生嗎?

答:世間上任何事都有因果,但因果很複雜,因中具有善惡,果報也有善惡,就看孰重孰輕。例如,同一塊田地裡,有的種子發育不良,有的雖然沒有好的外緣,一樣茁壯,可見因中的成分不同,所招感的果報當然也有不等的結果。就等於一場戰爭,某人對救國救民的理念強,就能勇敢殺敵,如琉璃王率兵攻打迦毘羅衛國時,摩訶男為了拯救族人,寧可犧性自己的生命,這樣的行為看起來雖是殺生,但功勞更偉大。

佛教主張不殺生,就是不侵犯他人的生命。大至殺人,小至殺死蟑螂、老鼠、蚊蟻等,都是殺生。不過,佛教是以人為本的宗教,所以不殺生,主要是指不殺人。

從佛教的戒律來講,殺生有兩種,一叫突吉羅(輕垢罪),一是波羅夷(極重罪)。波羅夷是不可救的意思,也就是棄罪,殺人才會構成「波羅夷」罪,這是戒律中的根本大戒,是不通懺悔的;殺害蟑螂、蟲蟻,是犯突吉羅,屬於惡作,雖然一樣有罪,但跟殺人不一樣。這種殺生雖有過失,但可通懺悔,可以補救,可以將功折罪,例如有的人以放生、護生來滅罪,有的人用懺悔、發願來消業。

也就是說,根據佛教戒律的根本精神,驅除蚊蟲等行為並不是很嚴重的大問題,因為佛法所說的不殺生,主要以「人」為對象,以殺人為嚴重,殺人是佛法所不許,如果為了去除蟲害,能夠事先預防當然要比事後殺害來得好,但以人為本的佛法,為了生存,雖用殺蟲劑驅蟲,並不是很大的罪惡。

事實上,我們平時在無意中難免犯下殺害生靈的行為,這種無心之過,縱使有罪也很輕微,有些甚至無罪,最主要的是不能懷著瞋恨心而殺生,以瞋心而故意殺生,必然要墮地獄受苦。因為在佛教來講,罪業有「性罪」、「心罪」,有的人歡喜殺生,以殺害生命為玩樂,有的人因報復心而殺生,罪業比較重,有的人為了自衛而殺生,有的人為了求得自己的生存而殺生,等於刑法上有故意殺人、蓄意殺人、臨時起意殺人、一時情結殺人,或誤殺、錯殺、酒醉殺人等,罪刑都有輕重不同。所以不要把佛法的規範視為畏途,認為是束縛我們自由行動的繩索,或以為佛法的戒律要​​求太嚴,難以守持。其實,佛法的戒律有很寬容、自由的精神,只有在不侵犯他人自由的情況下,才能享受更大的自由。

至於使用動物的羽毛、皮革做服飾,是否也是殺生?一般人穿著皮鞋、皮襖,使用皮帶、皮包,甚至寺院晨昏所用來警醒昏沉的鼓,雖然是動物的皮製成,但對使用者而言,它只是一個物品,因為沒有生命,所以從直接的因果上來講,構不上殺生罪,不能用殺生來論。

但是從另一個角度看,因為有人喜歡購買動物皮毛製成的用品、服飾等,所以間接促成一些人以獵殺動物為業,因此使用者難辭「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的責任,所以一些國家的人民曾發起抵制穿皮衣的運動,荷蘭就是其一。荷蘭的畜牧業非常發達,牛奶、奶油、乳酪舉世聞名,荷蘭人吃乳酪就像吃豆腐一樣自然,其產量佔荷蘭國際貿易額的百分之二十五。聽說在荷蘭,即使天氣再冷,也看不到一個人穿皮衣,他們為了護生髮起的抵制穿皮衣運動非常成功。

值得一提的是,荷蘭有百分之四十的人信奉基督教,百分之三十五的人信奉天主教;荷蘭人雖然不信佛教,卻在實踐慈悲,實在值得一些信佛教卻常在殺生的國家人民反思與效法。

總之,人的行為,自己的身口意都有善惡的因緣。善與不善、幸與不幸,都有因果關係。所以,不要為了自己需要保暖,甚至只是為了一時的虛榮、享受,而剝奪其他動物生存的權利。乃至對於蟑螂、老鼠、蚊蠅、蟲蟻等,其實也不一定要用殺生的方法來解決,可以事前預防,例如家中保持清潔,就不易滋生蟲蟻;裝設紗窗紗門,蚊蠅也不會飛入家中;即使有了蚊蠅、蟲蟻,也可以用驅除的方法把它們趕走,免得與殺生沾邊。不預先設防,不從根本上解決,只用殺生對付,難免造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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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生在世,必須工作以賺取生活所需。佛教的八正道裡,「正業」與「正命」都是強調佛教徒要有正當的職業與經濟生活,但是社會上有一些從事捕魚、屠宰、販賣釣具等殺生職業的人,他們可以學佛受戒嗎?戒的主要精神是什麼?請大師開示。

答:佛教有所謂「八正道」,當中「正業」就是正當的行為,「正命」就是正當的經濟生活和謀生方式。據《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如法追求衣服、飲食,乃至什物,遠離一切起邪命法,是名正命。」正常的經濟生活對個人、家庭、社會而言都非常的重要,因為世間大部分的罪惡,都是從經濟生活的不正常而來。譬如開設賭場、酒家、地下錢莊、屠宰場,經營販賣殺生用的釣魚具、獵槍等商店,都不是正命。

從事不正業、不正命的人,能否學佛受戒?這個問題讓我想起在台灣有個小島叫小琉球,上面住了一萬多人。在十幾年前佛光會成立之初,島上就有個佛光分會。有一次我應邀前去跟他們座談,會長提出一個問題,他說:「我們這個島上的居民,大部分是以捕魚為業,這與佛教的『不殺生』是相抵觸的,但是如果要大家不殺生,我們會連飯都沒得吃,所以在這裡要推動佛教很難。」

我說:「佛教雖然講不殺生,但它還是有輕重之分。尤其殺生有『殺行』與『殺心​​』的分別。你們捕魚,是為了維持生活,並沒有殺的意念,就如同人死後舉行火葬;一把火,不但把屍體上的寄生蟲都燒死了,甚至連木材裡的寄生蟲也無法倖免。但是我們沒有殺的意思,也就是沒有殺心,如此縱有罪過也會比較輕,而且只要誠心懺悔,還是可以得救。」

我的意思是,佛教是以人為本的宗教,雖然主張對任何微弱細小的生命都要尊重,但是如剛剛所說,我們每天其實總在無意之間傷害很多生命而不自知,例如呼吸時空氣裡沒有微生物的生命嗎?茶食之間沒有微小的生物嗎?甚至打針吃藥、開刀、火葬、土葬,難道沒有傷害寄附吾人身上的生命嗎?只是當下我們並沒有「殺心」,因此吾人的修養,縱有殺生的行為,也不要有殺生的「心業」;既有傷害物命的行為,便要對不慎殺害之生命生起慚愧之心,為之深深懺悔,這就是佛教戒律之根本精神。

佛教主張持戒,戒的根本精神是不侵犯,也就是尊重。例如五戒的不殺生,就是不侵犯別人的生命;不偷盜就是不侵犯別人的財產;不邪淫就是不侵犯別人的貞節;不妄語就是不侵犯別人的信譽;不飲酒就是不侵犯自他的智慧。

佛教是一個倡導平等的宗教,例如「人人皆可成佛」、「我不敢輕視汝等,汝等皆當成佛」,都是對於人格的尊重。這種特質經過持守戒律來實踐、昇華,最終達到不僅尊重「人權」,也能尊重「生權」。

不過在現實生活中,有的人因為工作的關係,無法持守五戒,因此不敢學佛受戒。例如,曾有一位開布店的老闆娘說,經常有顧客上門買布,在看過布料後總會問道:「你賣的布會褪色嗎?」這時候如果照實說會褪色,生意必然做不成,因此有時候不得不打方便妄語。也有農夫說:我們種田栽水果,為了收成好,不得不噴灑農藥,驅殺害蟲,如此怎敢受戒呢?

其實五戒可以全部受持,也可以隨分受持。如《十住心論》卷二引《大智度論》說:「戒有五種,始從不殺,乃至不飲酒。若受一戒是名一分,若受二、三戒是名少分,若受四戒是名多分,五戒是名滿分。於此分中,欲受何分,常隨意受之。」

由此可知,在家居士人人可就自己的情況,選擇自己容易受持的一戒、二戒,乃至三戒、四戒,精進受持,漸漸達到五戒圓滿。也就是說,即使從事不正業的人,一旦發心學佛,還是可以就自己的方便,先從少分戒受起,​​然後慢慢待機轉業,只要有心,世間的職業千百種,這行不做可以做那行,不一定要以殺生為業,也不一定以傷害人體的業務做為自己的職業,換個工作,還是可以生存。

甚至,工作除了提供生活所需之外,也是奉獻、服務、廣結善緣的最好修行,因此不但要從事正當的職業,而且應該具備正確的觀念,亦即所謂的職業道德。例如:

(一)要有因果的觀念:不藉公務之便而貪污詐欺、假公濟私、收受賄賂、強取豪奪、威脅利誘等;凡有所得,悉數歸公,一絲不苟。

(二)要有忍耐的力量:受責不抱怨,遇難不推諉,要任勞任怨,一切想當然爾。有了忍耐的力量,才能擔當,才能負責。

(三)要有敬業的精神:在工作中,要認真負責,要樂在其中,遇事不推託,不以磨人為樂,要給人方便,給人服務,此即是敬業。

(四)要有感恩的美德:凡事感恩,感謝老闆提供工作機會,感謝同事、部屬協助我們工作等,有了感恩的心,不論多忙、多累,都會歡喜的去做。

因此,發心學佛後,除受持淨戒外,更需進一步在日常生活中廣修善業,並以「八正道」為生活的準繩。所謂「八正道」,即正當的見解、正當的思惟、正當的語言、正當的職業、正當的生活、正當的禪定、正當的憶念、正當的努力。能將佛法糅和在生活中,才堪稱為一個正信的佛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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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我們知道大師對政治主張「問政不干治」,那麼請問大師,佛教徒可以參政,甚至參戰嗎?乃至戰爭時可以殺敵嗎?

答:過去一般人談到宗教與政治,總認為彼此應該各自獨立、互不相干,所謂「宗教的歸宗教,政治的歸政治」。實際上,「政教分離」雖是舉世都能認同的思想,然而政治與宗教彼此又能相輔相成,互補互需,這也是不爭的事實。例如,佛教能影響帝王的施政理念,輔助帝王修身、治國、平天下;相對的,佛教的弘揚,也要靠帝王的護持,才能普遍推廣。所以歷朝以來,僧團的沙門和政治的君王常有密切的合作來往,其中或有輔弼朝政被尊為國師者,如唐太宗向明瞻法師請教古來明君安邦定國之道,明瞻法師為太宗陳述以慈救為宗的方法,太宗大悅,尊為帝相;或有出家轉而出仕朝中貴為宰相者,如南宋的慧琳法師,宋文帝禮請他為宰相來治理萬機,南宋因此政治清明,國運強盛於一時,時人都稱他為「黑衣宰相」、「紫衣宰相」;或有一度出家為僧再為人君者,如明太祖朱元璋,十七歲時曾在皇覺寺出家為沙彌;更有捨棄九五之尊剃度出家者,如清朝的順治皇帝,從小就對佛教有一分孺慕之情,當了帝王之後,對佛教的嚮往之思更是有增無減,最後毅然決然拋下皇位,追求他心儀已久的出家生活。而對於國家政治有深遠影響的出家人更是不計其數。

尤其佛教在烽火漫連的亂世,更經常扮演攘敵安邦的角色。例如:佛陀對摩揭陀國雨勢大臣昭示健全國家的「七不退法」,巧妙地化解了一場血腥戰爭。唐朝的安祿山舉兵造反,軍需短絀,佛教徒於是發起販賣度牒以增加軍費,為平定安史之亂盡了最大的力量。南宋高宗偏安江南,禮請法道禪師入朝共謀國事,在禪師的極力奔走之下,為國家勸募了豐足的軍糧,並且參戰軍旅,貢獻計策,穩定了軍機。曾經一度為禪僧的耶律楚材,元帝入主中原時仰慕他的賢能,特別徵召他出仕為相,耶律楚材為了保全漢人的生命財產,免受無辜的殺戮,於是挺身而出,立朝儀,訂製度,輔佐元太祖(成吉思汗)、元太宗(窩闊台)推行漢化,延續了漢民族的命脈。元代至溫禪師,由於贊助王化有功,感動世祖而敕封為佛國普安大禪師。可以說,自古以來,佛教輔佐、教化政治的史例,多不勝舉。

由於佛教的教義與僧侶的行儀可以影響帝王的政治理念,建立祥和社會,帝王的權勢則能幫助佛教普遍弘傳,淨化世道人心,因此晉代道安大師說:「不依國主,則法事難立。」佛陀在《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中,也將護法之責交付國王,以收「上行下效,風行草偃」之功。此可證之於佛世時,因為有頻婆娑羅王、波斯匿王的護持,佛教才能傳遍五印度;佛陀滅度後,阿育王修建八萬四千座佛舍利塔,並派遣布教師到錫蘭等地弘法,使得佛教得以向外弘傳,廣宣流布。中國因有東漢明帝派遣郎中蔡愔西赴天竺迎請迦葉摩騰、竺法蘭等高僧來華弘法,佛教因此得以傳入中國。至於中國佛教的譯經事業,大多是由於歷朝帝王保護,設置譯經院,因而得以完成,如鳩摩羅什大師受後秦?姚興的護持,在西明閣從事譯經,而有《法華經》、《中論》等七十四部三百八十四卷經論流傳後世;玄奘大師在唐太宗的支持下,譯出《大般若經》、《成唯識論》等七十五部一千三百三十五卷經論,使法寶聖教的光輝普照於中國。

佛教與政治的關係,可以說有如唇齒相依,關係密切,因此若問佛教徒可以從事政治嗎?答案是肯定的。觀世音菩薩以三十二應化身遊諸國土,度脫眾生,其中即有國王、宰官、大將軍身,以其政治背景,為眾生創造富足安樂、無有怖畏的人間淨土。佛陀為國王們講說轉輪聖王的理想政​​治,乃至歷代國師以佛法的智慧輔佐帝王治理國家,在在證明佛教徒可以參政,但不必直接幹治的中道思想。

也就是說,我們應該保有「問政不干治」的態度,但是如果有佛教徒參與政治,其實也沒有不對,現代社會應該要有雅量接受,不能剝奪佛教徒乃至僧侶關心國家社會的權利,因為出家是信仰,參政是人權。

至於佛教徒能否參戰?其實佛教本來就有在家與出家二眾,即使是出家的比丘也有服兵役的義務;既然服兵役,國家是大我的生命,是眾人所依,為國捐軀,為國犧性,為國殺敵,為國而戰,不管在法律或輿論共識上,都會有公論的。

就是在佛教也有所謂的「三聚淨戒」,包括了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其中饒益有情戒是屬大乘菩薩戒,所以佛陀在因地時為救五百個商人曾殺一個盜匪,這種為慈悲救人而殺,為饒益有情眾生而殺,不是為瞋而殺,好殺而殺,非一念之仁,片面之仁所能比擬的。同樣的,佛教徒參戰殺敵,他不是為瞋恨而殺人,而是為盡忠報國,為了救生民於水深火熱之中,如此救國救民之舉,絕非婦人之仁可喻。

曾有人要入籍美國,但表示不願上戰場捍衛美國,移民官便不發給他美國公民證。所謂「捨身取義」,是聖賢的行為,這時的參戰也未嘗不可。不保護自己的國家,對國家社會沒有幫助,不顧及世間之所需,是會被國家社會遺棄的。

再說,國家戰爭也不全然是殘殺無辜,有的王師之軍是為了懲罰壞人、暴徒,有的救人於水深火熱,有的保家衛國,在戰爭中也能表達仁愛、慈悲,在戰爭中更能發菩提心,行菩薩道,救濟傷亡。

當然,戰爭是不得已的手段,非到必要時最好能用其他的方法,例如和平、道德、感動的力量都遠勝刀槍。在中國的三國時代,諸葛亮「七擒孟獲」,他知道殺一個孟獲容易,但還會有無數個孟獲起來反抗,所以用感動的力量才可以讓人心服。

其實,佛教徒在修行的過程中要降魔,降魔就如戰爭,每個人內心裡也有八萬四千個煩惱魔軍,也要降魔,也要戰爭。至於現實生活中能否參戰?這就要看自己的人生觀,如果是小乘修道者,小乘人要求消極的慈悲,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殺生,這當然是好事;但大乘佛教主張在必要時,應該以力量折服敵人,也有需要。所以參政、乃至參戰與否?就看自己是發小乘的自了心,還是行大乘的菩薩道而定了。

總之,人本來就是政治動物,關懷社會則不能不關心政治,政治是管理眾人的事,人是群眾動物,無法離群索居,勢必與大眾有密切關係;既然無法離開群眾,自然不能遠離政治而生活。所以,佛教對於社會的關懷、人權的維護、民眾的福祉,自是不能置身事外,當然也不能以遠離政治為清高,所謂「問政不干治」,個人可以不熱衷名位權勢,但不能放棄關懷社會、服務眾生的責任。也就是說,今日佛教徒為了弘法利生,對政治不但不應抱持消極迴避的態度,相反的,應該積極關心,直下承擔,這正是人間佛教菩薩道的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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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過去有人主張「亂世用重典」,尤其對重刑犯處以死刑,以收警戒之效。但現在是個講求人權的時代,有些國家立法廢除死刑,有些國家則持保留態度。請問大師對死刑存廢的看法,以及執行死刑是殺生嗎?人有權利剝奪另外一個人的生命嗎?

答:在《論語·為政篇》裡,孔子講:「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意思是說,以政令教導,以刑罰管束,百姓雖會為求免於刑罰而服從,但不知羞恥;唯有以德行來教化,以禮制來約束,百姓才會知道羞恥而走上善的正途。

現在的社會由於功利主義掛帥,導致價值觀念嚴重偏差,造成種種脫序的現象。有人主張「亂世用重典」,希望透過嚴刑重罰來遏止犯罪。但是法律的製​​裁雖能恫嚇於一時,往往只能收一時治標之效,卻不能杜絕犯罪於永遠,因此佛教認為,正本清源之道應是宣揚因緣果報的觀念,人人持守佛教的戒律,體現慈心不犯、以法攝眾、以律自製、因果不爽、懺悔清淨等教義,才能確實改善社會風氣。是以佛光山與佛光會多年來不斷發起舉辦各種淨化人心的活動,諸如「七誡運動」、「慈悲愛心列車」,乃至「三好運動」,即:做好事,說好話,存好心,無非是希望用「三好」來去「三毒」,讓我們的社會能化暴戾為祥和,化嫉妒為讚美,化貪欲為喜捨,化濁惡為清淨。

不過,佛法雖能防範罪行於未然,對於一些未受佛法化導而已然違法犯紀的人,還是需要法律給予適度的製裁,才能維持社會的秩序。例如小自拘禁、易科罰金,大至對叛國、販毒、殺人等重刑犯處以死刑等。但是現在有一些國家以維護人權的立場,主張廢除死刑,也有的主張「除惡之本,莫過於死」,因此對死刑的廢除採保留態度。

死刑的存廢爭議由來已久,死刑對遏止犯罪到底能發揮多大的成效?記得幾十年前台灣在蔣經國先生的時代,凡是犯下搶劫案的人,不問理由,一律槍斃,倒也發揮一時的嚇阻作用。但現在搶劫案很多,不因槍斃就沒有,反而更多。

究其原因,除了時代、環境、人性等種種因緣不同以外,古代的死刑執行手段千奇百怪,諸如斬、梟首、戮、戮屍、棄市、肢解、剖心、炮烙、凌遲、射殺、醢(搗成肉泥)、活埋、車裂、磔(分裂人體)、具五刑(五種極刑並用)等等,任何一種方法都足以令人痛徹心扉,聞之喪膽;現在的死刑則愈來愈人道,坐電椅、打麻醉針,甚至一槍斃命,其所帶來的痛苦是短暫的,似乎已不足以產生嚇阻之效,因此有很多暴徒不斷向法律挑戰,如此也就更加不得不有制裁的手段。

至於執行死刑是否殺生?記得二十多年前,台灣的台南市有個殺人犯,在連續殺了七個人後被法院判處死刑。當要被槍斃的時候,因台灣多年沒有實行死刑,所以監獄裡無人敢受命,只好從台北國防部請了四位憲兵執行。這些執行槍斃的憲兵有罪過嗎?沒有罪過,因為他們是在替國家執法,而不是殺生;執著不殺生,反成了法執。所以執行死刑的人構不上殺生罪,因為他不是主動殺人,而是替國家執行法律,對他而言,只是一種任務,並沒有殺心。只是社會上一般人對膾子手必然也會有不好的看法,所以凡事都離不開因果。

總之,對於有些國家主張廢止死刑,如果死刑廢止了,完全沒有因果也不行。試想,一個人殺了多少條人命,自己卻不受因果,總是說不通,所以有時候要「亂世用重典」。但是判處死刑太多也不合人道,完全廢止也不是辦法,唯有號召全民的力量和覺性,從「心靈淨化,道德重整,找回良知」,才能改善社會風氣。此中提倡受持「五戒」最能發揮成效,因為如果一個人受持五戒,自己的人格道德就能健全;一家都能受持五戒,一家的人格道德都能健全;一個團體、一個社會、一個國家,乃至全人類都能奉持五戒,那麼國家的安和樂利,世界的和平,人間淨土的完成,也就指日可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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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世間的法律,因過失殺人或自衛殺人,一般都會從輕量刑。請問大師,從佛法的觀點來看,自衛殺人有罪過嗎?

答:自衛殺人,有沒有罪過?這要看自衛的程度,有時候可以用另外的方法自衛,不必一定要殺人。等於一個小偷,把他嚇走,或防備嚴密,最為上策;小偷上門了,把他嚇走,也不失為中策;遭了小偷,造成財物損失,或與之打鬥,此乃下策。

現在美國槍枝氾濫,就是因為讓人民擁有槍枝自衛;中國人過去一般家庭中都備有棍棒,也是為了保護一家安全。現在有的人僱請保鑣、侍衛,也都是為了自衛。

多年前在台灣的北投曾發生一樁案件,一名台灣民眾劉自然被美國士兵用槍打死,結果美國判決士兵無罪,理由是自衛殺人。此事在台灣引起軒然大波,由此可見美國對自衛的重視。

另外,在美國也發生過兩個小孩到鄰居家的院子玩,結果被屋主打死,殺人者同樣被判無罪。美國人對個人的隱私權極為保護,所以每個國家對自衛殺人的定義、看法、判刑程度,都沒有一定的標準。有的人認為自衛殺人,理由正當;也有的人覺得因自衛而殺人,太過分了。

其實自衛可以用很多的方法,最好不要讓殺人事件發生。例如家中裝設警鈴、紅外線、攝影機。尤其財勿露白,不要引起別人的覬覦,自能減少危機。

在佛教來講,自衛殺人也是殺生,殺生當然有嚴重的罪過,不過視其殺時的動機、心態,也有程度上的不同。例如有的人是過失殺生,有的是奉命殺生(如劊子手),有的為保護國家而殺害敵人,有的為了生活而捕魚打獵,有的為了生存而殺生,像肉食動物,包括人類。但也有人雖有殺生之行,但沒有殺心,其罪較輕;具有殺心之人,罪無可逭。總之,不管如何,自衛殺人總是有罪,只是輕重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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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佛教提倡吃素不殺生,但是吃蔬菜水果可以嗎?蔬菜水果有生命嗎?甚至素食者能吃雞蛋嗎?請大師開示。

答:戒殺生,主要是長養我們的慈悲心,《涅槃經》說:「食肉者,斷大慈種,行住坐臥,一切眾生聞其肉氣悉生恐怖。」所以佛教徒提倡吃素,主要是不忍心殺害雞、鴨、豬、羊等動物的生命,也就是不忍眾生苦。因為動物有心識,你傷它的命,吃它的肉,它會害怕、恐懼、痛苦。所謂:「我肉眾生肉,名殊體不殊;原同一種性,只為別形軀;苦痛由他受,甘肥任我需;莫叫閻老斷,自惴應如何?」儒家也有「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所以佛教主張不殺生,主要是指有生命的動物;至於蔬菜水果等植物只有生機,沒有心識,因此它沒有痛苦,所以吃蔬菜水果是為佛制所許可。

但是也有人質疑,佛教講「花草樹木皆能成佛」,植物既能成佛,難道沒有生命?佛教徒吃蔬菜水果難道不算殺生?這個問題就像常有人問:地藏王菩薩到地獄度眾生,他發願「地獄不空,誓不成佛」。地獄會空嗎?如果地獄永遠沒有空的一天,地藏王菩薩是否永遠成不了佛?其實,地藏王菩薩心中的地獄早就空了。意思是說,「樹木花草能成佛嗎」?人能成佛,樹木花草當然也能成佛。人是有生命的有情,而樹木花草一般說只有生長的機能現象,並沒有心識,它怎麼能成佛呢?只要我成佛,我心裡的法界、我心中的宇宙萬有都會跟著我成佛。也就是說,不是樹木花草成佛,而是我成佛了,它們是我生命之流所流出,所以因為我成佛而能成佛,這就是佛教所謂的「情與無情,同圓種智」 。

吃蔬菜水果算不算殺生?由於植物與動物不一樣,植物只有「生機」(生長的機能),沒有「心識」,所以青菜蘿蔔只有物理上的反應,沒有心識的反應;有「心」,佛教才承認他是生命,因此吃素不算殺生。

至於素食者能否吃蛋的問題,見仁見智。好吃者,自有很多理由;不好吃者,也有很多說法。重要的是,佛教主張吃素,不是「吃」的問題,而是為了淨化心靈、清淨行為。有一些人雖然口說不吃雞蛋,但是平時所吃的蛋糕、餅乾,其實都摻有雞蛋。再說,藏傳佛教喇嘛吃牛肉、羊肉,南傳、日本僧人也吃魚肉,對某些人而言,吃未受精的雞蛋並不是個嚴重問題。只不過佛教戒律中有一條譏嫌戒,也就是要避人譏嫌。例如佛教徒為了吸引葷食者吃素,特意將素菜做成葷菜的樣子,或取葷菜的名稱,雖說「欲令入佛智,先以欲勾牽」,但不宜太過分,形像、味道弄得太像,難免讓人譏嫌。

因此佛教徒能否吃雞蛋?有的人為了避免吃雞蛋時逢人便要解釋:這是飼料雞產的蛋,未受精,不能孵小雞。為了避譏嫌,於是乾脆不吃;但有的人吃蛋素,也不是嚴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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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物競天擇,這是自然發展的定律;弱肉強食,這是萬物維生之道,甚至有人認為獵殺飛禽野獸,才能維持生態平衡,請問大師,佛教對素食與肉食的看法如何?

答:素食是中國佛教特有的飲食習慣之一,其他國家的佛教徒很少吃素。中國佛教所以提倡吃素的原因有二:一是儒家所謂「見其聲,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遠庖廚」;二是佛教經典中也提到要不斷大悲種,慈悲而不殺害動物生命。

素食有很多好處,例如可培養仁慈的心,養成柔和的性格及耐力。西方國家的醫學界早已極力提倡減少肉食,主要是因為肉食容易造成血管內積聚太多的脂肪與膽固醇,導致血管硬化與阻塞的病症,而素食則有益清除體內毒素。

站在佛教的立場,其實不一定要佛教徒全然吃素,吃不吃素是一個形式,心地的清淨最為重要。平時我們也常聽到不信宗教的人說:只要心地善良,不做壞事,何必要吃素呢?乍聽之下,好像很有道理,若仔細去想,便發現此中有矛盾。因為如果是一個心地善良的人,怎忍心把自己的歡喜建築在眾生的痛苦上呢?只管自己的口腹之欲,卻無視於被殺者的慘痛,這還能說是心地善良嗎?佛教勸人素食,主要是為了長養慈悲心,連儒家對食肉都有「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遠庖廚」之言,可見素食對長養慈悲心有其重要意義。

不過素食者也不能矯枉過正,不要為了一人吃素影響大家,反而容易造成他人對佛教反感,所以能夠素食當然很好,如果無法全素,有條件的吃三淨肉、肉邊菜也可以。只不過現代人喜歡「活吃」實在太殘忍了,平時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偶一不小心割傷或燙傷手指,即感痛楚,然而當我們為了一己口腹之欲,殺雞拔毛,宰豬殺牛,活魚生吃時,可曾體會它們垂死之痛?所謂:「一指納沸湯,渾身驚欲裂;一針刺己肉,遍體如刀割。魚死向人哀,雞死臨刀泣;哀泣為分明,聽者自不識。」

另外,有一些肉食主義者認為,肉食才能生態平衡。根據最新的研究報告指出,現代社會為了大量供應肉食的需要,以一貫作業大量生產的方式養殖牲畜魚蝦,不僅耗費大量的土地、水源、電能、人力、糧食,而且砍伐大量的天然森林。肉食文化造成森林消失、土地貧瘠、溫室效應、環境污染,將會招來地球反撲的惡果。其實世界上所有的生物,彼此相互依存,必須均衡發展,但由於人類長久以來的濫殺、濫捕,已經導致生物煉的破壞,乃至許多動物瀕臨絕種的危機。試想魚在水中悠遊戲水,這是多美好的生態現象,但是在台灣有些貪婪的漁民過去用竿釣,用網捕魚,現在用炸、用毒、用電,水里的魚蝦不分大小,不是被炸昏、電昏,就是被毒死、電死,真正是趕盡殺絕。甚至每年​​灰面鷲和伯勞鳥都會從台灣的屏東恆春過境,也總是有一些人會想盡方法去獵捕殘殺。人類這樣破壞生態,大自然的資源慢慢枯竭,實乃自絕生路,終將自食惡果。因此在加拿大有一條法律,只要釣到的魚不滿一尺,一定要再放回水中,不然就會受到法律的製裁。他們對於維護自然資源,實在很有遠見。

談到生態平衡,自從一八七二年美國成立世界第一座國家公園──黃石公園,一百多年來,經由不斷的研究,自然與人間的關係逐漸為世人所了解。地球上的生物及無生物環境,因為物質、能量的相互交換而造成自然界的平衡,這種平衡關係稱之為「生態系」,而人只是整個能量循環中的一個環節,人只是自然界的一分子,而非主宰。如果人們不節制和善用自然資源,一旦資源耗盡,環境就會嚴重污染,而破壞生態平衡。

因此,我們對生命要護其生存,凡是有生命的東西,不要說一個人,就是一隻小麻雀、一條魚、一隻蜻蜓、一隻蝴蝶,甚至山河大地、一花一木,只要是有生命的東西,我們都要保護他的生存,因為人與自然萬物是「同體共生」的關係,唯有彼此尊重,才能共存共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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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常見一些佛教徒喜歡​​在法會中「放生」,藉此功德祈福消災,但往往因為「放生」不當反而造成「殺生」。請問大師,佛教對「放生」的看法如何?

答:佛教徒的慈悲,充分錶現在對生命的尊重上,而且不僅尊重人權,同時尊重生權,所以主張不殺生,進而倡導放生。

放生的立意很好,本來應該值得嘉許,但是常見許多不當的放生最後反成「放死」,所以值得商榷。例如,有人為了慶生、祝壽,讓人抓鳥、捕魚再來放生;飛鳥、魚蝦禁不起折騰,「生」未放得,早已「死」去許多,有些豢養的鳥類則因沒有野外求生的能力,放出去沒多久就餓死了。甚至還有一些不當的放生,如:買毒蛇放生,危害到人的安全;把烏龜放到放生池吃魚;把食人魚放生到鯉魚潭、日月潭吃人;把淡水魚放到海裡,把海水魚放到淡水中等等,凡此刻意的放生、不當的放生,雖美其名曰放生,實際上是不如法、不道德的,所以佛教提倡隨緣放生,不要刻意放生,進而要護生。

佛教的護生思想,如《梵網經》菩薩戒雲:「若佛子以慈悲故行放生業,應作是念:『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若見世人殺畜牲時,應方便救護,解其苦難,常施教化,講說菩薩戒救度眾生。」

佛教提倡不殺生而積極護生,是對一切有情生命的尊重,從一些偈語可以得到印證。諸如:「我肉眾生肉,名殊體不殊;原同一種性,只為別形軀。苦痛由他受,甘肥任我需;莫叫閻王斷,自揣應如何?」「誰道群生性命微,一般骨肉一般皮;勸君莫打枝頭鳥,子在巢中望母歸。」所以佛教戒律對於動物的保護,有著積極的慈悲思想。根據《六度集經》記載,佛陀在過去世為鹿王時曾代替母鹿捨身,感動國王制定動物保護區,禁止獵殺。佛世時阿育王廣植樹林,庇蔭眾生,設立動物醫院,規定御廚不得殺生等,凡此都是佛教對於護生的最好示範。

到了中國,常以佛教徒自居的梁武帝,著有《斷酒肉文》,並曾頒行禁屠詔令;以佛教精神統治天下的隋文帝,在開皇三年詔示天下:「正、五、九三月為長齋月,以及每月六齋日禁殺一切生命。」唐高祖在武德二年也曾詔示:「庶民須習佛制,今後每年之正、五、九月及月十齋日,一切人等不許執行刑戮,殺害動物,捕殺魚貝,此禁令即為國製。」由於帝王崇佛,使體現慈悲精神的戒殺運動能普及於全國。

此外,天台四祖智者大師,曾居住在南方沿海一帶,每日見漁民們羅網相連,橫截數百餘里,濫捕無數的魚蝦生靈,心中不忍,於是經常購買海曲之地,闢為放生池,共遍及全國八十一個地方。開皇十四年,他應請開講《金光明經》,闡揚物我一體的慈悲精神,感化以漁、獵為業者,共有一郡五縣一千多處,全部止殺而轉業。

宋初天台的義寂法師,常應村人邀請,浮舟江上,一面放生,一面講《金光明經·流水長者品》;唐代譯經僧法成法師,曾在長安城西市疏鑿一大坑,號曰「海池」,引永安渠的水注入池中,作為放生之處。唐初杭州天竺寺的玄鑑法師,常以愛物為己任,將寺前通往平水湖的河流作為放生池,並得到太守的批准,禁止人們在六里內捕魚。

明朝蓮池大師撰《戒殺放生文》以誡害物,並在雲棲寺設置放生場,寺裡的僧眾則自減口糧節約兩百石,用來贖換鳥類,將其放入放生場中。唐末五代永明延壽禪師,未出家前,曾任華亭鎮將,督納軍需。因私用官錢買魚蝦等生禽放生,事後被判處死刑,在押赴市曹行刑時,面無戚容,典刑者追問其詳,他坦然地回答:「動用庫錢是為了護生,自己並沒有私用一文。」後來,被無罪釋放。

由於佛教僧侶們「以愛物為己任」,廣行放生,不但拯救無數生靈,且蔚成社會善良的風氣。甚至過去祖師大德因慈及六道眾生,尤其是畜生道,感得與虎豹共處而無阻擾的事例很多。例如隋代慧日道場的慧越法師,於群獸前來時,為其說法,老虎的兇性不但不發,更以法師的雙膝為枕,時人傳為美談。新羅慈藏法師,日常以慈救為先,隱居山林,絕糧數日,感得異鳥銜果供養。《雜寶藏經》載,一位即將命終的沙彌因為搶救落水的螞蟻而得延長壽命。這種種的例證無非啟示後人,「護生」是做人的基本道德,也是化暴戾為祥和的利器。

然而現代的人,不論是天上的飛禽、地上的走獸或海裡的生物,無一不食,恣逞口腹之欲,任意殺生,不但增加內在心靈的污染,也影響到外在自然​​界的生態平衡,增加暴戾之氣。

有一次我到佛光山北海道場上課,車行經過淡金公路,看到沿路都是露天的海鮮餐館、釣蝦場,內心忍不住湧起「為什麼要用殺生來娛樂」的感嘆。

豢養寵物是現代人的時尚,然而所謂:「人在牢獄,終日愁欷;鳥在樊籠,終日悲啼。聆此哀音,沁入心脾;何如放舍,任彼高飛。」把鳥雀關在籠裡形同囚犯;如此虐待動物,亦不合護生之道。因此不虐待動物也是護生,例如:不倒提雞鴨、不鞭笞牛馬、不彈射鳥雀、不垂釣魚蝦等。只是現代社會,釣魚、釣蝦場到處林立,有的人雖然醉翁之意不在酒,純粹以垂釣為樂,儘管釣上來之後又再放生,但當下已對魚​​蝦造成傷害;如此欺負弱小,何樂之有?

佛教的慈悲心是普及一切眾生的,所以殺生被列為佛教的根本大戒;放生更是佛教「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慈悲心體現。不殺生而護生進而倡導生權平等,最合乎現代舉世關心的生態保育,所以護生就是保護自然生態。所謂「情與無情,同圓種智」,對無情而言,哪怕是一花一木、一沙一石,乃至一枝筆、一張紙、一條毛巾、一塊地毯,任何物品都有生命,都應好好維護它的功能,延長它的使用年限,創造它的效用價值,這是佛教對放生的廣義詮釋。

總之,放生要隨緣行之,更重要的是能護生,護生最大的意義是放人一條生路​​;給人方便、給人救濟、給人善因好緣、助成別人的好事等,這才是最好的放生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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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現在舉世各國,自殺人數都有節節攀升的趨勢。請問大師,自殺也是殺生嗎?從佛教的因果定律來說,殺生者會得到何種果報呢?

答:自殺也是殺生,是不道德的行為,佛法不允許人自殺。因為從佛教的因緣法來看,每一個人的生命並不是屬於個人所有,這具血肉之軀最初是由父母結合而生養,並且從社會接受種種所需以茁壯、成長。生命的完成既是社會大眾的眾緣所成就,當然也應該回報於社會大眾,因此每個人都有義務活出生命的意義,但是沒有權力毀滅任何生命,包括自殺。

自殺是對生命無知的表現,人之所以會自殺,推敲自殺者的動機,有時是心理問題,想不開;有的是情場失意,失去人生動力;有的是經濟困難,失業無助;有的人是身體不好,久病纏身;也有一些人​​是無法達成所求,以死抗爭。

其實,一個人既有勇氣自殺,死都不怕,還怕什麼呢?再說,自殺並不能解決問題,只有留下問題增添別人的負擔,造成別人的困難,加深別人的痛苦,所以自殺也是殺生,不但有罪,而且比殺人更嚴重,更要加重其罪業。

至於殺生者會得到何種果報?根據《大智度論》卷十三說:「若殺生者,為善人所訶,怨家所嫉;負他命故,常有怖畏,為彼所憎;死時心悔,當墮地獄,若畜生中,若出為人,常當短命。」又說:「若人種種修諸福德,而無不殺生戒,則無所益。何以故?雖在富貴處生,勢力豪強而無壽命,誰受此樂?以是故知,諸餘罪中,殺罪最重;諸功德中,不殺第一。」

世間之罪,無過殺生;反之,世間最大的功德,就是慈心不殺。佛陀曾說:「第一施就是不殺生,如果有眾生持不殺戒,就能以慈心對待一切眾生,必然不會有所恐懼。」另外,《分別善惡所起經》說,人於世間,慈心不殺生,可得五福:「一者壽命增長,二者身安隱,三者不為兵刃虎狼毒蟲所傷害,四者得生天,天上壽無極,五者從天上來下生世間則長壽。」甚至在《賢愚經》卷五的〈重姓品〉裡記載,一位重姓比丘過去世持不殺生戒,感得雖遭墮水魚吞諸難卻能不死的果報。

世間最寶貴者,即為尊重生命;最惡劣者,就是殘殺生靈。所謂:「愛自命者,則不殺生;愛自財者,不盜他物;愛自妻者,不侵他妻。」(《寶篋經》)這種同理心就是一種慈悲。慈悲不殺才能得到長壽的果報,殺害別的生靈而祈求長命百歲,猶如把油倒到水中,卻要油沉下去,如此不合因果之道,自然無法如願。

佛教講「因果」,「因果」是宇宙人生的實相,佛教所說的因果不僅僅是勸人行善的說辭,也不能只是當成一門理論學問來研究,舉凡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乃至人我相處、信仰、道德、健康、經濟等,都各有其因果關係。譬如肚子餓了,吃飯就能解飢,吃飯是因,腹飽就是果;又如一個人勤勉不懈的工作,因此賺了很多錢,努力是因,賺錢就是果。

只是一般人往往錯解因果,因此對信仰就有很多不正當的要求,比如吃素為求延年高壽,拜佛為求佛祖保佑他升官發財,這都是錯亂因果的謬見。其實,信仰有信仰的因果,道德有道德的因果,健康有健康的因果,財富有財富的因果。因此,若要身體健康,就必須調心行善,多作運動,注意保健,心安自然體泰;若要財源廣進,就必須多結善緣,勤苦耐勞,信守承諾,有智慧能力,自助而後天助。

因果,是事實,是人間的實相,也是很高深的哲學;有因必然有果,它的準確性即使現代的電腦​​科技也比不上。因果報應不但為人間所不能勉強,蒼天所不能更易,即使鬼神也不能違抗,它支配了宇宙人生的一切,也種下了橫亙過去、現在、未來的三世因緣。《涅槃經·遺教品》就鄭重指出:「善惡之報,如影隨形;三世因果,循環不失。此生空過,後悔無追!」

世間的一切,都在因緣果報中輪迴;一個人的幸與不幸、貧富貴賤,乃至生命的長壽夭亡、容貌的端正醜陋,都是其來有自,各有其因果關係,並非憑空而來。「因果十來偈」中說得最是深入淺出:

端正者忍辱中來,貧窮者慳貪中來;

高位者禮拜中來,下賤者驕慢中來;

喑啞者誹謗中來,盲聾者不信中來;

長壽者慈悲中來,短命者殺生中來;

諸根不具者破戒中來,六根具足者持戒中來。

三世因果,俱由業識所成,因此世人欲求長壽富貴、子孫滿堂、家庭和諧、平安吉祥、智慧莊嚴等福報,唯有持戒行善、慈心不殺;而且不但愛惜自己的生命,更莫為了祝​​壽、喜慶、親友聚會而殺生,如此不但不能長壽,反而減損壽命。如果人人都能正確認識因果,必能惜生愛命,繼而推己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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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現在舉世天災人禍不斷,有人說這是人類殺業太重的果報。請問大師,佛教慈悲戒殺的教義可以改善社會風氣,甚至轉變人類的共業嗎?

答:佛教講因果業報,每個人投生到世間為人,除了依個人的三業善惡好壞,感得的正報有智愚、美醜、高矮、胖瘦等差別以外,眾生共通的業因則能招感自他共同受用的山河、大地等器世間,這是依報的業,稱為共業。

業,就是行為;行為的善惡可以招感各種禍福。一個人在生活中因「別業」與「共業」而遭遇的災難,大致有自己招感而成的「自災」,如疾病、殘障、失業等;因人製造出來的「人災」 ,如綁票、貪官、殺戮、中傷、毀謗等;由大眾共業所成的「共災」,有大自然的風、火、水、旱、震災,乃至戰爭、蟲害、瘟疫等天災人禍,這些大家共同感受到的災難,就是眾人的業報所招感,稱為共業。

今年(2003)五月SARS 流行,世界各地都同受威脅,一時引起舉世的恐慌,這就是大眾的共業所成。甚至翻開歷史的扉頁,幾乎每隔一段時期必會有一些傳染病的流行,對人類的生存造成極大的危機,這些共災必須透過大眾的覺醒,共同行善止惡,才能消業。所以今年SARS 流行時,我立即手擬《為SARS疫情祈願文》,在第一時間發表,並為大眾祝禱,以撫慰當時惶恐的人心。在文中,我呼籲大家:如果僅止於某一人、某一行政機構的應變、努力,都緩不濟急;只有喚起全體人民的覺醒,大家共體時艱,人人修德淨心,改善社會風氣,淨化全民人心,才能轉化共業。

甚至我在七月應邀到大陸南普陀寺參加「海峽兩岸暨港澳佛教界為降伏『非典』國泰民安世界和平祈福大法會」中也說,非典肆虐乃眾生業力所致,所以降伏非典的重要武器是淨化身心,人人做好事、說好話、存好心,內心有了善的力量,即能消除惡業,所以消災、消業比祈福更重要。而消災的方法可以透過懺悔發願、廣結善緣、給人歡喜,乃至修五戒十善、行四攝法、八種正道、六波羅蜜、四無量心、三無漏學等,所謂「有光明就能去除黑暗,有佛法就能求得平安」,只要人人奉行佛法,不但可以消災,而且可以改善社會風氣,淨化人心,自然能夠轉化大眾的共業。

記得有一次我應邀到軍中講演,校長希望我具體說明佛教對於國家、社會能提出什麼貢獻?當時我說,舉凡三藏十二部的聖典,都可以有益於國家社會。簡單地說,只要一個五戒,就可以治國平天下。

五戒就是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現在社會上許多作姦犯科、身系囹圄的人,無不是違反五戒之故。譬如殺人、傷害、毀容,就是犯了殺生戒;貪污、侵占、搶劫,就是犯了偷盜戒;妨害風化、破壞家庭、重婚、強姦、拐騙,乃至販賣人口,都是犯了邪淫戒;詐欺、恐嚇、倒會,就是犯了妄語戒。而所謂飲酒戒,除了飲酒外,包括吃鴉片煙、嗎啡、吸食強力膠等毒品,不但傷害自己的智慧,還會做出傷天害理的事。

如果人人都能受持五戒,則不殺生,對於他人的生命能夠尊重而不侵犯,生命就能自由;不偷盜,對於他人的財產不侵犯,財富就能自由;不邪淫,對於他人的身體、名節不侵犯,身體、名節就能自由;不說謊,他人的名譽、信用就不會受到傷害;不飲酒,甚至不吃毒品等刺激的東西,對自己的健康、智慧不傷害,同時也不會侵犯他人。如此不但牢獄裡沒有犯人,尤其如前所說,個人能持五戒,個人的人格道德就健全;一家都持五戒,一家的人格道德都健全;一個團體、一個社會、一個國家都能奉持五戒,則國家社會必定和諧安定。因此,只要弘揚佛教慈悲戒殺的教義,只要人人奉行五戒,自然可以改善社會風氣,甚至轉變人類的共業,這是不容置疑的事實。






《古今寺廟巡禮 恭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