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祖道風》030 切實修持 以身作則
切實修持 以身作則
民國二十七年印祖復宋慧湛居士書談及:
汝且放下大辦法,但須切實修持,將身作則,認真提倡,至誠感人,人自樂從。莒縣監獄官李炳南,提倡不二、三年,莒縣人皈依者,已有一百多,皆士、農、工、商、政界之男子。
汝欲光代募緣,不知光從不開此口,凡有人以錢送光,則為彼作功德,或送經書,或助賑濟貧。或有大面子的人,以捐冊令光募捐,亦原冊寄回,但隨我力助若干,亦不書於冊,且為說其所以。光出家時,即發願不作寺廟主人,不剃度徒弟,不募緣,今已七十八,皆守過去,再過二日,則七十九,旦夕將死,何可又違初衷。
(《印光法師文鈔三編.復宋慧湛居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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