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祖道風》020 第十四人
第十四人
印光大師云:
須知吾人從無量劫來,生生世世,所造惡業,無量無邊。或我欠人之債,或人欠我之債,或我欠人之命,或人欠我之命,以彼此有負欠故,致所生兒女種種不一。有還債者,有討債者,有報德者,有報怨者。汝今生雖居心事事甚好,豈多劫多生,通通皆無罪業乎?
故人當有不如意之境遇,只可發懺悔罪業心,不可生怨天尤人想。若能發懺悔心,不生怨尤,則所謂逆來順受,則後來之福,實難測度。汝此子者,大約是討債而來,債已討足,故隨即去世。汝於債主已去,不生解脫業累之想,反生怨天尤佛之心,則成顛倒矣。
民國八年,北通州王芝祥,字鐵珊,一子很聰明,很孝順。大子有神經病,鐵珊心中望此子承繼家聲。二十一二歲,已娶妻,生一女。一日,病重將死。鐵珊痛極。呼之曰:「某某,汝既來為我兒子,為何此刻就要去?」其子瞋目,作廣西口音曰:「我那是你兒子,我就是第十四個人。」說畢,即死。
先鐵珊在廣西作兵備道時,計殺降匪頭首十三人。先用極愛厚之法以安慰之,請其吃飯,尚請有大名之人作陪,每人犒洋二十四元。云:「日間甚忙,來不及與汝詳談,到晚間來,當與汝等各安職務。」此十三人,不知是要殺他,反拉其厚友同去,意欲以己之情面,求其亦派彼一好差事。至晚去,則進一門關一門,伏兵於華廳。其人既來,鐵珊抽佩刀砍,則伏兵同出殺之,得十四個屍首,亦不知是何姓名。
豈知其人即為其子,徒用二十餘年教育之勞,至死反瞋目呵斥,不認鐵珊為父。大率世之兒女之因,總不出討債、還債、報恩、報怨之四義。此子係汝宿世欠彼債者,債清即去。若還債及報恩者,則可得其孝養耳。
(《印光法師文鈔續編.復德暢居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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