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師說故事:013 殺雞有記錄
殺雞有記錄
《蕅益大師見聞錄》記載:湖北有個讀書人,心地正直,剛好陰曹地府第七殿缺人,閻王就請他暫時代缺。每隔幾天,他就必須去陰間處理事情,他的工作只是檢查登記簿,並不需要判案。
有一天,他看到簿子上登記了他太太的一條罪狀:偷鄰居一隻雞,連雞毛一共重一斤十二兩。於是他把這頁折起來作記號。回到陽間後,他火冒三丈地質問妻子:「你怎麼可以背著我偷鄰居的雞?還殺雞。」妻子連連擺手:「我沒有我沒有。」見妻子不承認,他更生氣:「你還想抵賴?陰間簿上已經有記載了,你盜殺鄰雞,連毛一斤十二兩。坦白:「那天我在院子裡曬東西,鄰居家的雞跑來搶著吃,我就撿起石頭砸死了它。因為怕鄰居罵,只好把雞藏起來,還沒動過呢。」夫妻倆就把死雞拿出來秤,不多不少,剛好一斤十二兩,他們十分驚異,簿子上登記的實在太準。於是他們就折合市價,連同死雞,拿去賠償鄰居,請求他們的原諒。
不久後,讀書人又到陰間上班,拿出登記簿來看,折角的痕跡還在,而太太的罪狀已經消失了。
——《印光法師文鈔續編卷上-復某居士書》、《見聞錄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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