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學佛行儀 【篇名:】 愚婦詐死

愚婦詐死
聖法法師


從前有一位青年,娶了一位很美貌的妻子。這位青年對妻子,非常的愛護與體貼,可是他的妻子,對丈夫並沒有真情實愛,因為她外邊另有一個情人,所以丈夫無論對她怎麼好,她都不能滿意。

最初還是偷偷摸摸的來往,但時間一久總覺得不能稱心。有一次丈夫出外經商,她認為這是最好的機會,卻與情夫遠走高飛!可是怕他的丈夫回來,找不到她,追究起來怎麼辦?於是與鄰居的阿婆商量說我去之後,請你找一位已死的婦屍代替我,騙我丈夫說,你婦已死。

過了不久,她的丈夫回來了,阿婆就依照該婦說,你的妻子已經死了,你還是節哀順變,丈夫果然深信不疑,傷心的哭了很久,才料理她的葬事,把它火化了,把骨灰常常帶在身邊,表示他深情不移的。

出走的妻子和情夫,東跑西奔居無定處,受盡風霜之苦,且情夫也對她沒有真情實愛,就感到後悔,又捨棄了情夫,悄悄的回到以前丈夫的家裡來說:‘我是您心愛的妻子呀’!青年說:‘我的妻子已經死了’。婦說:‘那是我詐死,死屍是別人的呀!’‘我不相信,我的妻子明明已經死了,是我親手辦葬事的,怎麼是他人的呢?不要騙我你走吧!’。無論怎樣懇求他和解說,他都不肯相信,堅持自己的意思,最後鬧得不歡而散。

人為萬物之靈,有理智有情感,而且有道德有良心,也最奸詐、最殘忍,為什麼呢?因為無始以來輪迴六道,習染理智與道德的善性雖不少,但奸詐、殘忍、惡性的惡習也很多且深重。遇何種因緣,便顯出何種種子來,所以有奸詐和善良之別。

世間的是與非、邪與正、公有公理、婆有婆理,法院之原告被告各執一理。必須依法律做為公理所依據才能判是非,是故事事皆有一個公理與真理。否則世界大亂,人天六道皆是虛論。成見乃是人類最大的毛病,不論聰明或是愚癡無能的人都有成見,且牢牢執著,至死不肯認錯。反過來說,若無成見,即容易被人左右和利用,而無自己的主張,做事即目標猶豫不決,東風來即西邊倒,西風來東邊倒如何才好呢?

佛說四依法(1)依法不依人(2)依智不依識(3)依義不依語(4)依了義不依不了義。聖者所說的話,純為天下人民的利益而說,所以沒有欺騙沒有說錯的話,可以相信普通的人即很難說了。多多少少都會有自我吹噓與名利的滲雜,而且所智所識也有限緣故,依法而不依人。佛即聖中之聖,故依佛所說的法即沒有錯。

依智不依識,識只是表面所見所聞故不究竟,不實在。智即深入其中之前因後果,而研究到徹底的認識,故要依智而不依識。依義不依語。語如手指、義如月亮,我們應依所持之方向見月非見指。所以要依當時所說的意義,不能依語言而斷章取義。

佛說法因人因地而說種種法。許多經典亦有方便而說。是故是依了義之經,不要依不了義之經。譬如,讀書有國小初中高中大學。若是死執於國小學識,即不能進步。是故依了義不依不了義。故事之愚婦騙夫,即指成見誤人者大之意也。





《古今寺廟巡禮 恭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