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臨終助念 【篇名:】 《了生脫死 繆滌源居士編輯》18 超薦應具之條件

了生脫死 繆滌源居士編輯

超薦應具之條件



依密法言。成就菩提計有三等。上焉者剋期取證。中焉者命終升登。下焉者中陰成就。親屬如為作佛事功德。定有特效。(念佛為主)蓋中陰身。具有漏通力。故其被種種驚慌。恐怖之所驅迫。彼當自計有何善法。令彼脫離。若有種種導示。念佛。超薦。當極感受。願樂欲聞。效力每出意表。但須具有下例三種條件。一(齋戒)舉家一律持齋。來賓亦不得特設酒肉。其他污穢並須禁戒。二(誠懇)對於亡者應誠懇思念。以求感通。不可以飾門面為心。不可徒委責於人。按宋屠長卿筆記云。「通州司馬養謙。嘗為亡夫人廣修佛事。數年後其妾暴亡。經宿甦。哭告司馬曰。妾死入冥府。見夫人被閉一暗室。謂在此間苦不可言。請急作功德。以救之。妾曰。夫人亡後。相公大作佛事。都無益耶。夫人曰。經懺薦度。固須慎選有道之僧。尤須主者齋戒至誠。乃滅罪增福。向者沙門誦經堂上。相公弈棋室中。何益之有。司馬聞之。亦大哭。乃擇戒德名僧。清淨嚴肅。作道場三晝夜。」此長卿目睹之事。斯亦孝子賢孫所當知也。

三(揀擇)對於法師宜揀擇道行真正者而禮聘之。其恣意破戒。及唯利是視之輩。皆勿濫請。

按法師如戒律淨行有所缺犯。或於儀規未合或昏沉。或妄想。中陰具漏通力。以為欺誑於彼。即必自覺失望。而悔生。因悔生。而發瞋恨。淪入苦趣矣。善知識當作如下之開示云。

某某僧伽身即佛身。當作依法不依人想。任彼作法之人如何錯誤。必因我之意業未盡。譬如照鏡之人。其面不淨。鏡相亦復不淨。是必我自心念本不淨。汝當如是作意。至誠敬愛。則凡所修。變為純白佛事。仍不失歸於自身之利樂。家屬如延僧為作佛事。可預對靈前導示七遍。雖修法失恭。當仍獲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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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寺廟巡禮 恭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