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學佛行儀 【篇名:】 《寬心:星雲大師的人生幸福課》21 用了才是自己的(1)

寬心:星雲大師的人生幸福課 星雲法師

用了才是自己的(1)


 一份自食用,二份營生業;
  
  余一分藏密,以撫於貧乏。
  
  ——《雜阿含經》
  
  不義之財
  
  據說,天堂和地獄中間只隔了一道牆。有一天,颱風把這道牆吹倒了,天堂的玉皇大帝和地獄的閻羅王非常著急。雙方研究,天堂和地獄各推出三個代表:一是銀行家,因為要建築這道牆,必須有財源;二是建築師,因為築牆是一項工程,必須由工程專家來負責;三是律師,這牆建好了以後,要研究其所有權,天堂和地獄各佔多少。
  
  閻羅王很快派出了三個代表,玉皇大帝卻久久派不出代表來,只好抱歉地說:「我在天堂裡面找來找去沒有這三種人才。因為銀行家是專門剝削人的錢財,他們是不會生在天堂的;建築師偷工減料,有那麼多的罪過,不會生在天堂;律師專門挑撥離間,唯恐天下不亂,所以他們也不會生在天堂裡的。」
  
  這只是一段笑話,銀行家、建築師、律師中的慈善家也是很多的。其他行業裡類似銀行家、建築師、律師一些為人鄙薄的行為,也不能說沒有,那些欺詐行為,所得的財富都是非法的財富。
  
  什麼是非法的財富?就是這種財富,在國法是承認的,而佛法是認為不可以的。如賭場、酒家、屠宰場、漁獵等,在國法裡是准許有這些營業,聚財致富,但站在佛法慈悲濟世的本懷,這些是怎麼樣都不可以的。另外有的財富,佛法認為可以,但國法認為不可以。
  
  以非法而致富的錢財有十種,是我們不可取的:
  
  一、竊取他物。如小偷竊盜、順手牽羊,或撿到的東西不還人。凡有主的東西,不得到物主同意就私自據為己有,這都是竊取他物,是不合法的財富。
  
  二、違法貪污。違法貪污所得到的,是不合法的財富。像走私、賄賂、漏稅等各種違法貪污的所得,是非法的財富。
  
  三、抵賴債物。像經濟犯罪、惡性倒閉,卻一走了之,開了支票不兌現,違反票據法,這種抵賴債務的行為,屬於沒有信用,所得是非法的財富。








《古今寺廟巡禮 恭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