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雲大師散文精選彙集
給人利用才有價值
曾國藩是中國歷史上最有影響的人物之一,而他小時候的天賦卻不高。有一天在家讀書,對一篇文章重復不知道多少遍了,還在讀,因為他還沒有背下來。這時候來了一個賊,潛伏在屋簷下,希望等讀書人睡覺後撈點好處。可是等啊等,就是不見他睡覺,還是翻來覆去地讀那篇文章。賊大怒,跳出來說:“這種水平讀什麼書?”然後將那文章背誦一遍,揚長而去!賊人是很聰明,至少比曾國藩要聰明,但是他只能成為賊。
——摘引自《哲理故事》
來台灣的最初幾年,我居無定所,經常隨喜幫助別人:有人興學,我幫忙教書,有人辦雜志,我協助編務;有人講經,我幫他招募聽眾,有人建寺院,我助其化緣……更有些老法師發表言論,怕開罪別人,都叫我出面,我則義之所在,從不推辭。因此,一些同道們都笑我,說我總是被人利用來打前鋒,當砲灰。
一直到一九六五年,我自行創辦佛學院,年近八十的唐一玄老師在課餘閒聊時對我說:“給人利用才有價值啊!”這種迥異世俗的言論,道盡了他自己多年來的心聲,我引以為知音,並且在日後的數十載歲月裡一直本此信念,心甘情願地與人為善,被人利用,無形中為我的人生開拓了無限的“價值”。
初來台時,為了弘揚佛教法義,我義務為《人生月刊》擔任編輯,不但為撰文排版傷神,為改稿潤筆熬夜,還得自付交通費,倒貼郵票錢。前後約六年的時間過去了,發行人反而要我感謝他,他對我說:“你利用這個雜志發表文章而出了名。”這個世界上,誰“利用”誰,真是很難定奪啊!
剛開始到宜蘭傳教時,我辦了各種接引年輕人的活動。有些青年不喜歡枯燥的定期共修法會及佛經講座,常常借故缺席,卻興高採烈地參加佛歌教唱、國文導讀等課程。旁人常勸我不要白費心機:“這些青年沒有善根,只是貪圖有歌可唱,或想免費補習國文,預備將來考學校而已,他們不是真心信仰佛教的!”我一笑置之,心想:即使如此,我也願意成就他們,被他們“利用”。
我在高雄開創佛光山,沒有多久,山下就有一家名叫“佛光”飲食店開張。有人就跟我說:“師父,為什麼我們佛光山的名字給他們拿去當招牌用,我們應該採取行動阻止,否則外人都誤會佛光山在做生意。”我也感到非常無奈,但是想到“佛光”能普照大地,不正表示佛教法力無邊嗎?
不久,“佛光新村”、“佛光砂石場”、“佛光旅行社”、“佛光大旅社”、“佛光加油站”等都一一出現了,甚至台北、嘉義等地還有以我“星雲”來作為大樓名稱者。徒眾更埋怨了,紛紛表示抗議。我告訴他們:“諸佛菩薩連身體腦髓都要布施了,一個名字也算不了什麼!我們的名字能夠給人去利用一番,也表示自己很有價值啊!”
許多人看到佛光山賣汽水、銷售紀念晶,便詬病佛光山商業化。其實外人只看到佛光山要錢,卻沒有看到佛光山不要錢的地方。佛光山的一切收入,可說是非佛不作,不但用來弘揚佛教,還要供應三千名僧俗四眾食宿生活,乃至教育福利等費用,更要用來辦理其他各種佛教事業。其中,約有六百名佛學院學生“利用”這些收人學佛修道,近百名育幼院院童“利用”這些收入長養身心,佛光精舍、仁愛之家二百餘名無依老人“利用”這些收入贍養頤年,還有其他行政單位“利用”這筆收入辦理活動,淨化人心……我們沒有恆產,卻能自給自足,應付這些龐大的開銷,可說是把十方的錢財高度“利用”,發揮了十方信施的“價值”。
所以,我們不必斤斤計較誰利用誰,因為世間一切事相都是互相緣起,而願與眾人一齊享有互相利用的成果,就能發揮利用的最高價值了。
·佛光菜根譚·
做人要能被利用,才是有用之人;
物品要能被實用,才是貴重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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