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學佛行儀 【篇名:】 《學佛人的一天》39 不邪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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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邪淫  ●智展
 
「不邪淫」是五戒之一,乃佛特別針對在家居士而制,簡言之,即不可與配偶之外的人發生男女關係。現今社會在風氣開放的表象下,道德淪喪之事屢見不鮮,常可見所謂「第三者」介入他人婚姻的社會事件,或電視連續劇樂此不疲地將此類「出軌」情節放在螢光幕上演。雖然不一定有鼓吹之心,但頻繁地炒作,已可見道德淡薄下,男女分際的蕩然無存。因此,在妖氛充斥的今日,實有大大提倡「不邪淫」之必要。

  「邪淫」的定義

「邪淫」除了如前文的簡要定義之外,其實範圍包含甚廣。曾有人問雪公︰「談戀愛是否算邪淫?」雪公答曰︰「未訂婚者,專對一人,以禮貌求偶,而不及亂,世法所許,自不曰邪淫。反以上所舉四端,即是邪淫。」(〈佛學問答〉,《明倫》一六二期)由此可知,邪淫戒並不專為已婚的在家居士而制,即使單身的學佛人,在戀愛的過程中若不專情,或對對方有踰越禮節的騷擾行為,乃至不顧社會輿論譴責,介入他人婚姻或戀情,成為「單身公害」,都算是違犯邪淫戒。

即使夫妻之間的行淫為世法倫常所許,但若「非時(如妊娠期中)、非處(如臥室以外)、非道(如口道、大便道)行淫,亦屬邪淫。」(思飛〈佛學概要十四講表述記(十一)〉,《明倫》三七四期)此外,若垂涎男女、或觀看淫劇、乃至閱聽緋聞等,亦為廣義的邪淫。可見,若要將不邪淫戒持守得清淨,在世風日下的今日,是相當不容易的。

  邪淫乃行畜生事

「守道清白」固然不易,然學佛人為求解脫生死,還是必須戮力而為。印祖曾說道:「凡非自己妻妾,無論良賤,均不可與彼行淫。行邪淫者,是壞亂人倫,即是以人身行畜生事,現生已成畜生,來生便做畜生了。世人以女子偷人為恥,不知男子邪淫,也與女子一樣。」(〈誡吾鄉初發心學佛者書〉)學佛人不論男女,志求無上佛道,絕不願壞亂人倫,以人身行畜生事,況且《楞嚴經》云:「一切眾生皆以淫欲而正性命」,縱為夫妻,淫欲亦須樽節。

有人問雪公:「念佛未受五戒,未斷淫欲,能得往生否?」雪公答曰:「雖未受五戒,能自動戒殺戒邪淫,信願行具足,可得往生,因能帶業往生故;但仍以在可能範圍內盡力戒免幾分為更佳。」(〈佛學問答〉,《明倫》一七四期)可知,夫妻之淫雖不在「邪淫」之列,但為求「戒定慧」三學增上,仍應漸漸淡薄為佳,若不練習伏斷淫欲之心,則將來恐成往生障礙。

  不邪淫的利益

持不邪淫戒,在家學佛便是心地光明的正人君子,在《十善業道經》中,佛向龍王條列了持守此戒的殊勝利益:「一、諸根調順(六根安住不妄動,身安心安)。二、永離喧掉(永離外在環境的不靜,與內心的不安)。三、世所稱歎(美德為人恭敬讚歎)。四、妻莫能侵(配偶絕不會受他人侵犯)。」又,「若能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得佛丈夫隱密藏相。」若能將持守此戒功德回向佛道,則成佛時,一定得到如佛一樣的「隱密藏相」(即「馬陰藏相」)。

或問:「邪淫之人,又召感何種果報呢?」邪淫壞亂人倫,自然感召下三途的苦果,《往生要集》上就記載了邪淫人入地獄道的苦狀:「獄卒取地獄人,置刀葉林,見彼樹頭,有好端正嚴婦女。如是見已,即上彼樹。樹葉如刀,割其身肉,次割其筋,如是劈割一切處已。得上樹已,見彼婦女,復在於地,以欲媚眼,上看罪人。作如是言:念汝因緣,我到此處。見已,欲心熾盛,次第復下,刀葉向上。」因為欲心熾盛的緣故,變現出美女(或俊男)在刀樹的上端或下方勾引,而邪淫人便隨其位置變動而在刀樹中攀上滑下,承受著刀葉割截之苦,直至血肉模糊為止。然而業風一吹,身軀又回復原貌,先前的千刀萬剮之刑又再重演。

學佛人見此情狀,莫不悚然心驚,這一切都是淫欲心的驅迫,並非造物主的懲罰。佛家云,殺業最易犯,淫欲最難斷,然而若欲了生脫死,必得和這最難纏的煩惱正面交鋒。吾人立身處世,應以學做正人君子自期,唯有心地、行為光明磊落,方有出離苦海的可能,若能再加上念佛觀心,時時伏住蠢動的欲念,則日久功深,淨業必成。








《古今寺廟巡禮 恭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