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佛行儀》事親第六
事親第六
凡沙門居士事親。不專在晨昏定省溫暖飽食。而在令其脫離輪迴苦海。故與儒禮多有不同。學佛者見父母。須端身正立或正坐。不得倚靠。並默念偈云。孝事父母。當願眾生。善事於佛。護養一切。宜時以佛法因緣奉告。並託相熟善友。以佛法勸。令種善根。若素無信仰。則遇有機緣方告。如病痛災難哀慟等。若父母需葷酒。則宜哀跪告曰。兒持佛戒。葷傷生物。酒昏心性。不得自食飲。不得與人食飲。惟願我親。全兒戒行。並全我親德行。又全眾生物命云云。如此哀求。未必定要辦也。凡壽誕喜慶。必須以正理說明。依佛法行為。免傷生物。若壽命將終。宜預先早早以淨土樂境現象聞之。若命終時。宜預先通告家人勿生悲哀。喪禮悉依下文舉行。縱難盡爾。亦須不傷生物為要。凡見叔伯尊長。亦宜端正。並曉以佛法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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