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學佛行儀 【篇名:】 《佛光教科書10第十冊 -- 宗教概說》14 第十四課 佛教對其他宗教的看法

佛光教科書第十冊 -- 宗教概說

第十四課 佛教對其他宗教的看法


  自有人類以來,就有宗教信仰。從自然宗教、祭祀神鬼等,一神與多神的崇拜,人類對大自然畏懼及對神權的順服,由於害怕未知,又揣測有神鬼居中操縱人們的福禍,因此產生了祈神驅鬼、巫術祭祀等活動,如戰國時的河伯娶婦、漢武帝時江充的巫蠱之禍,及南朝宋文帝時,女巫嚴道育因被控咒帝死而慘遭鞭殺等,這些與社會民俗結合的信仰,乃源於人類對神鬼的依附及恐懼的心理所產生的。而佛教則以為業力自主,一切事物皆由緣起,非由神明的主宰,與鬼靈的操縱,認為命運是可以透過慈悲的實踐和智慧的啟發而改變的。佛陀以「人人皆有佛性」的平等觀,要眾生覺醒到自己可以主宰自己的福禍吉凶,打破神鬼主宰天地的思想。佛陀提出「四依止」,即:依法不依人、依智不依識、依義不依語、依了義不依不了義,主張宗教信仰應建立在理性的基礎上。
  
  佛教對其他宗教的看法:凡宣揚有益世道人心的宗教,提昇淳善道德風氣的教義,佛教都是贊同的。佛教於人格養成的教育,提出持守「五戒」,從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培養慈悲愛物、理性自制的善良美德。也希望信奉神明主宰者,能從神權中解脫出來,進一步相信因果和緣起的真理,不把未來的禍福完全依附在神的旨意下。
  
  某些人信仰人與萬物是由創世主所締造的,除了創世主是唯一的真神,不得再拜其他的神,而佛教對宇宙的形成,則認為是依循事物的生、住、異、滅的規則,而非有外力的主宰。在信仰的對象上,佛教則以時間上的「三世諸佛」與空間上的「十方一切」的無量無邊來涵蓋,信徒可以選擇與自己有緣的佛菩薩,做為自我學習的榜樣。關於堅持不可崇拜偶像的宗教,卻處處以先知、預言及萬能全知力量,造成信徒膜拜偶像的心理,並以掌握獎懲的主宰自居,讓信徒完全順服,而不敢有任何的置疑。對於萬能的神,佛教的教義有所謂「佛有三不能」:不能免定業、不能度無緣、不能盡生界,佛陀的大弟子目犍連
  
  尊者以飛足神通,尚無法救釋迦族一人;得道的安世高大師,為了舊業,償還一命;十世為僧的悟達國師,也須受人面瘡之苦。佛教不是宿命論,而是肯定善惡有報,禍福自招。
  
  佛教不是一神的偶像論,是以三法印印證宇宙人生的實相,佛經的天龍八部,也不是泛靈的信仰,而是擴大我們的生命空間,了解人道之外,還有其他眾生的存在。佛教尊重一切眾生,但不向這些神靈求福避禍,而是觀緣起性空,以戒、定、慧三學的修持,淨化身心,開發光明的佛性。佛教更進一步以「小疑小悟,大疑大悟」,強調信仰要經過「聞、思、修」三種階段,堅持信仰不可盲信、盲從。因此,佛教非是一神或多神的信仰,而是重視內學內觀的理智宗教,也是唯一肯定一切眾生本具有佛性的覺悟宗教,佛性之前,人人平等,只要我們能奉行佛陀的教誨,用六波羅蜜止息貪瞋痴的火焰,即可從煩惱的生死大海,渡到寂靜安樂的彼岸。
  
  人類的信仰,從自然的敬畏、祖先的祭祀、靈魂思想的形成,到追求精神世界的昇華及尋求生存的意義,這是宗教所應淨化的過程,如果一味的借助各種神具、法術,以鬼神附身的方式做為教義的內涵,對於世道人心不但沒有啟迪的作用,對於移風易俗也沒有淨化的功能,更會失去宗教的神聖本質。
  
  在原始佛教時,佛陀以「箭喻」指示鬘童子,追求信仰者,注重的是智慧的開發及苦惱的解脫,而非執著神秘的現象,凡是與解脫生死無關的事物,佛陀都名之為戲論。佛世時,有九十六種外道,有的用斷食求取生天,有的以為裸形即可身心清淨,有的學習牛狗的種種來消除罪業,有的以為啞羊不語就是高深的修行等。這些希冀以祈禱的儀式或禳災的祭祀,求得究竟的安樂與生命的解脫,皆名之為「外道」。就像妄想以恆河的水洗滌罪業,及使用咒語祈求石頭不沉、鹹水變淡,這是斷滅邪見,不但不符合人間的常理,也違背了佛教的因果法則。
  
  佛教對其他宗教的看法:希望一神崇拜的信仰者,不以上生天堂為生命唯一的去處和究竟的目的。想要借助神秘的力量改變未來吉凶者,若能持守佛教的五戒,就能得到長壽、財富、福德的果報;以觀五蘊非有,不墮於長生不老的身見;生活中以奉行八正道促進人際的和諧;實踐六波羅蜜,讓生命無限的擴大。更進一步效法悉達多太子,放下世間外在的五欲享樂,成就正覺的佛陀;佛世時的三迦葉兄弟,拋棄事火的信仰,以三寶為皈依處;舍利弗、目犍連聞說因緣法偈,終悟刪闍耶外道為非究竟之道。世學只是徒增我們的智識學問,與解脫煩惱無關;玄學則令我們迷惑外相;一切依附於他力的主宰,反而忘失人人本具的慈悲與智慧。佛教希冀其他宗教能由世學、玄學的神秘層次,提昇到內學、內觀;由順服神祇的創造與主宰的見解,也能認識業力因果的真理。




《古今寺廟巡禮 恭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