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教科書第十冊 -- 宗教概說
第三課 如何選擇宗教信仰
人,都有一顆頭腦,叫我們凡事要想清楚;人,都有一雙眼睛,叫我們凡事要看清楚;人,都有兩隻耳朵,叫我們凡事要聽清楚。關於信仰,我們也是一樣要聽清楚、看清楚、想清楚。 信仰是發乎自然,出乎本性的精神力;信仰永恆不變的真理,名為信心。信心是聽法之因,由聞法功德則能出生死大海,如《正法念經》云:「聽法功德,出生死中,最為第一。」正確的信仰可以獲得無比的利益,在佛經中列舉有諸多譬喻,例如:信仰如手、信仰如杖、信仰如根、信仰如力、信仰如財。 此外,信仰亦如交友、選擇終身伴侶,俗話常說「交友不慎」、「遇人不淑」,一個人交錯了朋友,毀了一生的前途;一個女人嫁錯了丈夫,失去了終身的幸福。我們對於對象的選擇,怎麼能不小心謹慎?更何況信仰的對象、宗教,更應該仔細抉擇,確認正信的宗教! 所謂正信的宗教,必須: 1.信仰具有歷史考據的。 2.信仰世界公眾承認的。 3.信仰能力威勢具備的。 4.信仰人格道德完美的。 這是說,我們所信仰的對象,必須是歷史上經得起考據證明的,必須是經過舉世所共同承認確實存在的,必須是具有高尚品德與聖潔人格的,必須是能夠自度度人、自覺覺人的大善知識,如此才能引導我們走向正道,才是值得我們信仰、皈依的對象。例如佛教教主釋迦牟尼佛,歷史上明確記載著他的父母、家族、出生地、誕生的日期,乃至他出家、修行、成道。他所成立的教團是舉世公認的四大宗教之一--佛教;他的道德是圓滿清淨的,他具足智德、斷德、恩德,是功行圓滿的覺者;他所宣說的三法印、四聖諦、八正道等教義,及因果、業力、緣起等,都是顛撲不破的真理,可以引導我們轉迷成悟,離苦得樂。 所謂信仰「真理」,真理必須具有下列的條件: 1.要合乎普遍性的。 2.要合乎平等性的。 3.要合乎必然性的。 4.要合乎永恆性的。 例如,佛經講人生有「四不可得」:常少不可得、無病不可得、長壽不可得、不死不可得。這是放諸四海皆準的道理,不但中國人如此、外國人也是如此;男人這樣、女人也一樣;古時候的人難免,現在、未來的人也莫不如是。所以是普遍如此、必然如此、本來如此、永恆如此的真理。尤其佛教主張「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這是印證真理的「三法印」。佛教本身就是合乎真理的宗教,因此翻閱古今歷史,如梁武帝棄道向佛;阿育王奉佛教為國教;高登牧師捨耶皈佛;宋朝名相呂蒙正說:「不信三寶者,願不生我家。願子孫世世食祿於朝,外護佛法。」哲學家尼采雖為牧師之子,卻讚揚佛教比耶教崇高、真實;叔本華以佛教徒自命,肯定佛教是世界上最尊貴的宗教;韓愈從諫迎佛骨到皈命佛教;歐陽修從毀謗佛法到行佛勸善;乃至佛教五大論師:馬鳴、龍樹、提婆、無著、世親等,無一不是從外道而改宗佛教,此皆說明,佛教是真正值得信仰的宗教。 信仰佛教以後,如何做一個佛教徒,才能真正獲得信仰的利益? 1.要肯定信仰。 2.要受持五戒。 3.要不悖因果。 4.要無懼生死。 也就是要建立四不壞信,要受持五戒十善,要明白因緣果報,要了悟生死一如。 其實,不管信仰任何宗教,最重要的是要開發自性,所謂「自依止,法依止,莫異依止。」因此,首先要從健全自己開始,也就是自己要有宗教的情操。例如: 1.要有愛人救世的性格。 2.要有奉獻正義的精神。 3.要有探求真理的願心。 4.要有取證佛道的勇氣。 信仰了宗教以後,還必須做到: 1.不可再貪取世俗的非法的要求。 2.不可假藉宗教作為欺世的手段。 3.不可以邪知執著謀私利為中心。 4.不可有忘恩背義違背人情世故。 尤其,佛教和其他宗教不同,佛教並不一味的叫人信仰,佛教的信仰是要我們建立在理智上、慧解上,甚至可以建立在疑情上,所謂「大疑大悟、小疑小悟、不疑不悟」,佛教的緣起、中道、因果等教義,可以究竟解答人生的迷惑。當我們的迷惑解除了,信仰就會更堅固,信仰堅固不移,才能真正得到信仰的利益,這樣的宗教信仰也才是我們所要選擇的,是值得我們信仰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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