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學佛行儀 【篇名:】 《佛光教科書07第七冊 -- 佛教常識》09 第九課 各種稱謂

佛光教科書第七冊 -- 佛教常識

第九課 各種稱謂


  「稱謂」是一種禮儀,也是身分的代表;在佛門裡,稱謂常代表著職務,也是修持的衡量,不但具有維繫佛門綱常倫理的功用,從中更透露出無限的佛法妙諦。
  
  一般人以為,出了家就是「和尚」,其實和尚者,要在六和僧團中確實奉行六和敬,成為一個高尚的人,始得成就。一個寺院只有一位和尚,又稱「住持」、「方丈」;和尚退位後,法弟繼任住持者,稱「退居和尚」,弟子、法子繼任者,稱「退居老和尚」。
  
  和尚是梵語,譯為中文乃「親教師」之義。傳授三壇大戒時,須有「得戒和尚」、「羯摩阿闍黎」、「教授阿闍黎」等三師及七尊證登壇證盟,以及「開堂和尚」、「引禮法師」等人共成佛事。阿闍黎意即「軌範師」,可以軌範吾人身心,導人正道者,故又稱「導師」。
  
  出家者,除了受戒師父之外,還有依止師父、剃度師父。「師父」在叢林中也是職務的通稱,例如知客師父、糾察師父、當家師父等,甚至現代信徒通稱所有出家眾為師父或法師。
  
  「法師」者,「以法為師,以法師人」之謂。在大乘八宗之中,研讀修習律藏有成者,稱「律師」,例如:道宣律師、僧祐律師等;研究論藏或造論以闡揚佛法者,稱「論師」,例如世親論師、龍樹論師、無著論師等;專門修習坐禪者,稱「禪師」。開創一宗一派之人,稱「開祖」;傳承其教法之人,稱「列祖」;開山建寺,為寺院第一代住持者,稱「開山」,一般稱「開山大師」。
  
  「大師」者,在社會上極為通用,凡專家、傑出者即可稱之。例如張大千大師、黃君璧大師。大陸上比丘尼也稱為大師,大師有「菩薩」之義,菩薩又稱「大士」,例如觀音大士、普賢大士、文殊大士等。佛教中,大士易稱,法師難為;只要發心,即可稱「大士」。過去大陸叢林,凡監院、堂主以上即稱大士。
  
  在家居士也可以稱「上人」,例如《維摩經》中文殊菩薩稱維摩居士「彼上人者」,即人上之人、大人物之意。因此,不管僧俗,對於師長或德學兼備者,均可尊稱「上人」,或稱「大德」、「仁者」、「長者」;惟「長老」僅限於戒德俱尊的出家眾始得稱之。出家受戒十年以下稱「下座」,十年以上稱「中座」,二十年以上稱「上座」。上座者,即可稱為「長老」。
  
  在印度佛教律儀中,男眾比丘稱「大德僧」;女眾比丘尼稱「大姐僧」。中國則於歷代各朝中均有帝王加封德學兼備,可為一國師表的高僧為「國師」,含有一國民眾之師、帝王之師等意,如玉琳國師、悟達國師等。在寺院中,全心為佛教奉獻而未婚的在家女眾,稱為「師姑」;未行剃染而服種種淨業作務的在家男眾,稱為「淨人」,或稱「道人」、「教士」。在家信徒彼此之間可互稱「居士」、「師兄」、「師姐」;出家眾亦可互稱「師兄」,或稱「道兄」、「戒兄」、「學兄」、「法兄」等。對別人稱呼自己的師父為「家師」,尊稱他人之師為「令師」,自己則謙稱「學僧」、「學人」、「末學」,或「弟子」等。
  
  此外,與稱謂有關的佛教名相,如:僧伽、僧侶、僧俗、僧信、緇素、同參、善知識、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優婆塞、優婆夷、弘講師、弘教師、檀講師、檀教師、檀那、施主、功德主等。稱謂也是和諧人際關係的重要一環,在叢林四十八單職事中,其職稱非「主」即「頭」,例如管理藏經者稱「藏主」,管理寺地田產者稱「莊主」,管理庫房者稱「庫頭」,負責煮飯者為「飯頭」,負責燒水的是「水頭」,負責田園種菜者稱「菜頭」,管理園圃的稱「園頭」,甚至連打掃廁所也稱「淨頭」,可見佛教對僧眾人格的尊重。佛教講「三千威儀,八萬細行」,如法合宜的稱呼,其實也是學佛行儀中不可忽視的重要一課。




《古今寺廟巡禮 恭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