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制生活:佛教的飲食規制 聖嚴法師著
九眾弟子的等次
佛教是平等的,那是說學佛與成佛的可能與機會,不但人類平等,一切有情的眾生都是平等的。 佛教徒的名位是有差別等次的,這是說「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不但人與異類眾生之間有差別等次,即使聖人與聖人之間也有差別等次。 在人間的佛教徒,一共分為九等,那就是出家的五等與在家的四等。 出家的五等是比丘、比丘尼、式叉摩尼、沙彌、沙彌尼,這些都是梵文的音譯。比丘是男性的大眾,比丘尼是女性的大眾,式叉摩尼是沙彌尼進入比丘尼階段中必須經歷兩年考驗過程的女性,沙彌是男性的小眾。這五個等次,乃是由於所受戒法的多少高下而分。大體上說,二十歲以下的出家男女,都是小眾,二十歲以上的出家男女,受了比丘及比丘尼的具足大戒,便成大眾,否則仍屬於小眾。 在家的四等是近住男、近住女、近事男、近事女;若在梵文音譯,在家男弟子均稱優婆塞,在家女弟子均稱優婆夷。受持八關齋戒或是住於寺院不享男女同居生活的人,稱為近住;僅受三皈五戒,仍然男女同居的人,稱為近事。近於阿羅漢的果位或近於出家生活而住,所以稱為近住;親近三寶並且承事三寶,為三寶做供養,所以稱為近事。不分年齡大小,名稱都是一樣。因這四眾都是在家男女,所以通常只分為兩眾。 在這九個等次之中,以比丘最高,近事女最低。凡是行、住、坐、臥的日常生活,如果九眾或兩眾以上集聚在一個場合,都應該禮尊序次,不得男女上下混雜,更不得先後逆次而處。 在九個等次之中的每一個等別,也都各有等次。那就依照各人入道的先後為準。 比丘及比丘尼,應該尊敬上座,具足戒超過二十夏稱為上座,上座之中,尚有先後,差一夏、差一月、差一日,乃至差一根針影的時間,便成先後,如果兩人是同年同月同日同時受戒,那就根據各自得戒和尚的戒臘分先後,如果得戒和尚戒臘相同,那就根據兩人自己的生年大小而分先後。其他的比丘及比丘尼,乃至沙彌尼,都以同樣的方法,各自分別先後序次。所以,兩個初次相見的出家人,第一件事,就是互問戒臘先後(不是生辰大小),以便序次尊禮。如果在大場合下,人太多,事太忙的時候,除了九眾應該依次分區就位,除了最上面的八個位置,必須留著給耆宿上座之外,其餘的就不必互問,也不必序次了。 至於在家弟子,也是根據皈戒的遲早與多少而分先後等次。在家戒之中,以菩薩戒的位次最高,五戒其次,五戒又分滿分(全持五條──殺、盜、邪淫、妄語、飲酒)、多分(持四戒或三戒)、少分(僅持二戒或一戒)的不同,滿分為上,少分為次,最次的是僅受三皈的在家女性。但在菩薩戒、五戒、三皈之中,均有各自的先後次第,可以比照比丘的方法各自序別。 菩薩戒是通出家與在家的,所以菩薩比丘(尼)也可以同菩薩優婆塞(夷)在一處誦(菩薩)戒布薩,比丘若先受菩薩戒,再受比丘戒,在菩薩的場合,仍用菩薩戒臘,若先受比丘戒再受菩薩戒,比丘戒的戒臘,也即變成菩薩戒的戒臘,如果戒臘不夠居士的多,便應處於居士之下,但此僅限菩薩誦戒布薩的場合,除此之外,在家菩薩不得與出家人爭序次,因在九眾佛子的等次之中,菩薩沒有位次,若到聖位菩薩,他們隨類應化,所以無法固定菩薩的位次。 在家弟子,進入佛教集會的場合,均應拋下家庭的輩分、社會的階級、職業的尊卑,以及知識的高低,均應根據皈戒的上下先後而序次第。如果離開教內的集會場合,父是父、子是子、師是師、弟是弟、長官是長官、屬下是屬下、主人是主人、僕人是僕人,一切均應如常如俗,不得顛倒。既不可不尊佛教的倫理,也不可混亂了世俗的倫理。 出家人,對於未曾信佛的俗人,可以相迎並請坐,對於已經信佛的俗人,可以請坐而不必相迎;對於自己的出家弟子或出家的晚輩,不必相迎也不必請坐。前者是隨俗,以期引俗化俗;後者是尊制,並且尊法尊長。 在家弟子除了恭敬三寶,不得希望或要求出家人的慇懃奉迎與下心接待。否則,信佛供僧是為求福,這樣一來,反而損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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