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佛學問答 【篇名:】 《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 弘一大師著09 戒體 - 受隨同

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 弘一大師著

第二門第二章 戒體—受隨同

第二章 受隨同

受隨同異中分為二節┬一釋兩名
         └二辨同異

第一節 釋兩名

▲業疏云『問曰、何名受隨。』

△業疏續云『答曰。言受戒者。創發要期、緣集成具、納法在心、名之為受。 即此受體能防非義、故名為戒。 謂壇場起願、許欲攝持。未有行也。』 濟緣釋云『釋受名中三、初釋受義。要期是心。緣集即境。納法在心即心境相應。 即下次示戒義。 謂下結斷分齊。』

△業疏續云『既作願已。盡開已來、隨有戒境、皆即警察護持無妄毀失。 與願心齊。 因此所行、故名隨戒。 受局淨法、兼染不成。隨通持犯、皆依受故。』 濟緣釋云『釋隨名中四、初敘戒義。警察即能防、護持即能持、無妄即能憶。 與下次示隨義。 因下合名。 受下雙判通局。』

▲業疏云『問。願行相依、猶如輪翅。持可順受、犯豈名隨。 答。隨有兩種、持犯乃異、俱從受後而生。行兼善惡、皆由受故、相從目之為隨戒也。』 濟緣釋云『問中。難前隨中通犯。車輪鳥翅兩不可虧、可喻願行必須相副。 答中。順違雖、同望本受俱名隨戒。』

▲業疏云『問。無作名者、可是戒收。隨作乃是後時緣護、但應名善、何得名戒。 答。戒是警心始終緣具。願行成就、方便圓德。 要從始心及終行副皆符禁。順成受故。不名獨善、由境周統也。』 濟緣釋云『問中。意以受作可名為戒、隨作但名為善。此難受作不專戒名。 答中二、初通示戒義。始終之言通收二作及二無作、無非警心。該周法界、不容少闕、故號圓德。 要下正通來問。始心謂受作、及終行副即隨作。順受故名戒、境周故非善。』已上皆見業疏記卷十六

第二節 辨同異

辨同異中分為二項┬一解二作
        └二解二無作

第一項 解二作

解二作中分為二支┬一先釋二名
        └二正辨同異

第一支 先釋二名

▲業疏云『何名二作。 一者受中作戒。如初請師及三法未竟已前、運動方便、名之為作。即此作時、心防過境、名之為戒。 二者隨中作戒。既受戒已、依境起行、為護受故、名之為隨。於境起護、順本受願、名之為作、不作不有、要由作生。正對境持、故名戒也。』 濟緣釋云『初總徵。 一下列釋二、初釋受作。運動名作、防過名戒。 次釋隨作。起護名作、對持名戒也。』 濟緣釋云『初總徵。 一下列釋二、初釋受作。運動名作、防過名戒。 次釋隨作。起護名作、對持名戒。』見業疏記卷十六

第二支 正辨同異

▲業疏云『就初二作、有五同四異。 一者名同。俱名作戒故。 二義同。俱防非境。 三體同。俱以色心故。 四短同。對別彰時故。 五狹同。唯約善性故。』 濟緣釋云『五同中。第四云對別彰時者唯局色心運動之頃、不通餘時故。』

△業疏續云『言四異者。 一者總異。受作總斷、發心過境普願遮防。隨作別斷、以行約境生、境通色心不可緣盡、心所及處方有行生、即名此行號之隨作、以心不兩緣境無頓現故也。 二根條異。受為行本。隨後而生、目為末也。 三懸對異。受始壇場、可即非現、但懸遮約故也。隨作對境起治嚴防、由其觀能不為陵踐故也。 四一多異。受作心因一品定也。隨作多品者、以境有優劣心有濃淡、故隨境對起心輕重。』 濟緣釋云『四異、初中。受作總斷由心起願可遍發故。隨作別斷者由行隨境不容並為故。境通色心者色通情非情、心局有情。 三中。懸是受體、對即隨行。可即非現謂未有非也。觀能謂對治力也。陵踐即是毀犯。 四中。受作一定更無改故、上中下品義不同時。』已上皆見業疏記卷十六 資持云『第四云受一品者。問、多宗可爾、成宗戒得重受那云一品定耶。答、雖開重受、三品不俱故。 若爾、無作何以受分三品。答無作非色心故、雖有三品、增為一體。作是色心、縱增三品、初後各異、故無多品。』見事鈔記卷十六

受隨同異章、義鈔有文甚簡明、今下列表中多據之。

二作有五同 ┬名同──二作同名作戒
      ├義同──二作同防身口七支
      ├體同──二作同以色心為體
      ├短同──二作同限於色心運動之頂
      └狹同──二作同局善性

二作有四異 ┬總別異 ┬受作總斷
      │    └隨作別斷
      ├根條異┬受作是根本
      │   └隨作依受而起是枝條
      ├懸對異┬受作懸防
      │   └隨作現防
      └一多異┬受作一品
          └隨作三品

第二項 解二無作

解二無作中分為二支┬一先釋二名
         └二正辨同異

第一支 先釋二名

▲業疏云『何名受無作耶。即是行者願於惑業斷相續意。無始妄習、隨念難隔。故對強緣、希求業援、自發言誠、是其因也。三法之期、動發戒業、業成志意、是其緣也。即此緣業、是行願本、名受無作。 隨無作者。剎那已後、隨境對防、名作戒。作息業成、即名此業為隨無作。』 濟緣釋云『初受無作三、初徵。即下次釋又二、初敘開悟。故下次明納法。仍分因緣、二法和合乃成受體。三法期者即法就也。即下三結名體。 次明隨無作中。剎那後者示分齊也。隨業依作、故重舉作以明無作。』見業疏記卷十六

第二支 正辨同異

▲業疏云『今詳二業、初有五同。 一名同。俱稱無作故、莫非是業任運而起。 二義同。俱防七非故。 三體同。如上三宗故。 四敵對同。以受體形期隨非防過為護體故、即名本體有防非能。能實隨行、行起護本、相依持也。隨無作者、對非興治與作齊等。此無作者、非是作俱無作也。謂起對防、即有善行隨體並生、作用既謝此善常在、故名此業為隨無作。與非敵對、故與受同。 五多品同。以受可重發故、無作有強羸。隨心則濃薄、業理亦澆淳也。依多論中受一隨多者、以彼宗中不通重故、止約隨行通優劣也。』 濟緣釋云『三中。指上三宗者若實法宗二並是色、若假名宗二並非色非心、若後圓宗二皆心種。 四中有二、初明受體。據受無作無防非能、而不能自防故假隨行、如戈矛雖利要由持用方陷前敵、故云相依持也。次明隨中三、初通示。此下簡濫。謂下顯相。準此對防同時多業、一是本受無作、二即隨中作俱、三即隨行無作與非敵對。 五中二、初準成論明同二、初明受體。本受許重增、一體有三品。謂初受是下、次增為中、復增為上。若但一增則有二品、若本不增亦止一品。隨下明隨行。如前隨過約心各分三品故云濃薄。業理即無作也。依下次引多論顯異。彼不立重受。仍自難曰、若爾、何故戒有羸不羸耶。答、此對隨行、不論受體是也。』 資持云『四敵對同。由有本體方起防護、即名本體能防非也。 五中受體有三品、隨體亦三也。以業隨心發、受隨二戒各具三心、故使無作各有三品。』見事鈔記卷十六

△業疏續云『次明四異。 初總別異。受但虛願、欲於萬境不造惡也。法界為量、可一念緣、豈非總發。隨約實行、非頓唯漸、故別如上。 二長短異。受體形期、懸擬防故、說之為長隨無作者、從行善生、與方便俱、心止則住、故名短也。 三寬狹異。受體相續、至命終來、四心間起、本戒不失、故名寬也。隨無作者、唯局善性、防非護本、彼惡無記不順受故義說非有、故名狹也。 四根條異。如前二作可以除疑。』 濟緣釋云『二中。以隨無作與作同時、故心止則住。 若爾、何以前云此善常在。答。此望不復對防、前據已作不失。既不能防、則非隨戒、但名為善。不同受體終身能防、由本期故。 三中。四心通三性、三心無記、行分善惡。文中受約四心、隨簡三性、上下互舉耳。 四中。指前受根隨條不殊二作故。』已上皆見業疏記卷十六 資持云『初中。受但起心故可總發、隨是造修止得別發。 二中。言隨無作事止則無者。非無無作。但由隨戒、隨作防非。作謝善在、無防非能、不名隨戒、故云無耳。前疏云此善常在、文證明矣。』見事鈔記卷十六

二無作有五同 ┬名同──二無作同名無作戒

├義同──二無作同防身口七支

├體同──二無作同以非色非心為體

├敵對同─二無作同能對事防非

└多品同─二無作同有三品

二無作有四異 ┬總別異┬受無作總發
│   └隨無作別發

├長短異┬受無作懸發擬於一形、形存戒在
│   └隨無作與方便色心俱、事止則無

├寬狹異┬受無作三性恆有
│   └隨無作唯局善性、惡無記無
└根條異┬受無作根本
└隨無作枝條

上來戒體中第二章受隨同異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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